西北化工研究院转制前部分离退休人员近日来电反映:
该院多年来没有执行中央和陕西省有关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津贴、补贴的文件规定,拖欠他们应增加的退休费。他们查阅了1993年工资改革以来国家及陕西省历次调资文件及相关科技体制改革文件,证实了研究院1999年改制后,实行了一院两制:转制后在职人员实行企业管理、企业工资制度,转制前离退休人员仍实行事业管理、事业工资制度。按相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于2001年10月、2003年10月两年考核合格正常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离退休人员按人发[1997]91号文件相应增加退休费,他们没有拿到应该增加的部分。
编辑附言:以上情况是否属实,请西北化工研究院核实后回复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