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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她为何不受《劳动法》保护
2006-07-03 09:54:4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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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女保姆因为劳动报酬问题,与其雇主发生了矛盾,便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仲裁部门没有受理,因为这种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要想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1、与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形成劳动关系并不一定要求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存在,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为其提供有偿劳动,即应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工勤人员。工勤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工作但身份是工人的劳动者,以及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无论是工勤人员还是非工勤人员,都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4、农业劳动者作为乡镇企业职工或进城务工与其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调整。5、军队聘用的非现役工勤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也受《劳动法》调整。6、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7、事业单位的非工勤人员在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人事争议,也属于《劳动法》调整。
下列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1、公务员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调整;2、事业单位和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调整;3、农业劳动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调整;4、现役军人与军队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调整;5、家庭保姆与其雇主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6、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适用《劳动法》调整。
关键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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