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是在宝鸡市某餐厅的一名服务员。1年前她应聘时,餐厅让她缴了200元用工押金。今年元月 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她才知道餐厅收取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于是她在多次与餐厅老板进行交涉,要求退还她的用工押金无果之后,遂到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在执法人员交涉下,宾馆退还了小王的押金。
今年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宝鸡劳动投诉出现新特点。由以往单一讨薪投诉正向劳动保障维权投诉转变,其中违法收取用工押金的投诉逐渐增多。
日前,从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悉,二月份讨薪高峰过后,从三月份开始,关于违法收取用工押金的投诉逐渐增多。三月至四月中旬,宝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共受理30余起劳动投诉,其中投诉违法收取用工押金的占40%。
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指出,随着投诉违法收取用工押金的增多,说明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增强了。宝鸡劳动保障部门将继续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该法的执行,以更好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同时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时,要自觉进行抵制同时要保留好押金条等证据,积极向劳动部门举报。(唐志强 韩晓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