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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另有固定工作,送餐途中遇交通事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确认与外卖平台具有劳动关系成为关键前提,也由此引发了双方之间的一场官司。记者了解到,这起泰州首例支持外卖小哥发生交通事故后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例于近日入选了2020年度全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
据媒体报道,今年5月,多起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超过48小时后死亡被认定为工伤的案例引起社会热议。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专家建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条款应该予以修改,未来可以忽略“48小时时限”,从突发疾病“是不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这一角度进行完善。
一场长达19个月的劳资纠纷的争议焦点,竟出在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间。大连某实业公司认为,法律规定用工之日起30日内缴社保,朱军刚试用一天就出了工伤,不应由企业赔偿。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则认为,试用期出了工伤后才补缴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不予理赔。
“密薪制”目前已经成为一些用人单位的惯常操作。律师表示,如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签订了相关协议,经民主程序制定了相关制度,“密薪制”本身并不违法。但在个人工资保密的同时,要做到薪酬体系公开。企业管理要在重视员工重大利益关切的前提下去执行薪资保密。工资制度的制定或修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平等协商来确定。
女员工哺乳期不同意调整岗位被开除,单位是否构成违法?能否向单位索赔?这则案例的判决说明白了。
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按照我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 。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但加班时长不能超过每日3小时、每月36小时的上限 ,违反法律规定将受到人社行政部门的查处。
【案情回顾】2 0 1 4 年3 月,李某臣与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某商务酒店(下称某商务酒店)建立劳动关系。李某臣从事万能工工作。双方约定底薪3 0 0 0 元加店龄工资加全勤奖5 0 元。
憋屈的梁先生申请劳动仲裁发现,货运部已注销登记,咋办请假一天就被用人单位开除,感到憋屈的梁先生申请了劳动仲裁,谁知单位竟注销登记,这让梁先生不知如何是好。
2 0 1 9 年8 月,某市A 房地产公司与B 工程建设承包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由B 公司承包A 公司的房地产建设项目,A 公司定期将人工费用打入B公司账户,工人工资由B 公司代发。
5 月1 2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 起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类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5 起案例中,包括一起男子受指派参会返程突然昏倒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工伤认定争议案。
微信现在已经成为最常用的通信工具。那么,什么样的微信记录,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呢?
李某系公司的负责人,自知作为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自己的公司是小微企业,难以支撑高昂的用工成本。因此,公司在运营中遇到了困境,欲寻求帮助。那么怎么才能节省用工成本呢?
实发工资月月比应发工资少3 0 0 元,解除劳动关系时,索要欠薪和补偿金遭拒咋办?
近日,张子枫主演的电影《我的姐姐》正在热映中,由她扮演的姐姐安然离家已久,正准备奔赴北京追寻梦想,却遭遇父母意外离世,还给她留下一个素未谋面的弟弟。24岁的安然是否应该抚养6岁的弟弟长大?本版特邀平谷法院的法官从法律的角度来解析特殊的“抚养”和“赡养”关系。
前不久,重庆武隆区某公司职工贺某因在微信群里调侃领导被开除一事引发关注。
2 0 1 9 年7 月刘先生大学毕业后,与S集团的子公司甲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A 。2 0 2 0 年8 月,经双方沟通,公司发起调动流程,将他调动至S 集团下一家与甲有关联的子公司乙任职B 岗位。此后,甲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乙也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调动后,由乙对本人工作进行安排管理且向本人发放工资,但是社保仍由甲缴纳。这种情况下,他的劳动关系到底咋认定?他能不能以乙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其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规章制度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被视为合法。如果用人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罚,恶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女性生育享有各种法定假,在审判实践中,笔者发现,由于一些职工和用人单位对这些法定假的理解不到位,产生了各种纠纷。
近日,未央法院速裁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20年6月20日,原告马某通过中介公司承租被告丁某的一套房屋,并签订了为期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每月房租为1550元,缴纳方式为年付,额外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合同签订后,原告缴纳了房租与押金,并顺利入住。
郑某于2020年2月入职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1万元。同年9月,郑某与本公司员工宋某相恋。恋情曝光后,公司人事经理找二人谈话,要求二人中必须有一人主动辞职离开公司,理由是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禁止员工之间谈恋爱、结婚,违反者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二人认为公司规定不近人情,均拒绝辞职,随后公司强行将二人解雇。郑某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最终支持了郑某,判决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万元。
姜某于2 0 1 9 年8 月应聘上海某管理公司,职位为营销总监,薪资为每月税后到手6 万余元。经公司计算,签订劳动合同后,加上个税、社保等费用,公司每年支付的用工成本约为1 1 3 万元。考虑到用工成本较高,为避税、避社保,某管理公司、第三方某科技公司会同姜某协商一致,形式上由第三方承包某管理公司的市场推广业务,再由第三方将该市场推广业务转包给姜某。
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时好时坏是难免的。因此,当公司以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内部实行竞聘上岗时,苗逸霖(化名)是赞成和支持的。与其他同事一样,他不再要求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在原岗位上班、领取合同约定的工资,而且积极参加内部招聘。然而,他应聘3次失败3次。
员工未返岗遭解雇?提供可信证据是维权关键漫画 赵春青阅读提示因疫情防控导致劳动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由此产生诉讼的并不少见。从法院判决依据来看,能否提供证据成为判
近日,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52岁的老王(化名)终于拿到了7.5万余元的赔偿金。2020年1月,身为上海一物业公司员工的老王因父亲去世向公司请假未获批准后,“强行休假”返乡奔丧而被辞退,法院最终认定
[案情简介]2019年10月21日,王某入职南京某公司经营的酒店从事厨师工作,月工资为6500元,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0年1月25日,公司开始放春节假期。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直到2020年4月1日才开始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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