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总工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工作指引
积极推动全省生育友好单位创建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牟影影)近日,陕西省总工会联合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企业家协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共同印发《推动创建生育友好单位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从强化生育友好权益保障、建设生育友好工作场所、培育生育友好理念文化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为全省用人单位创建生育友好单位提供行动指南。陕西成为首批在省级层面出台推动生育友好单位创建工作指引的省份之一。该《工作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作指引》明确,用人单位应将性别平等要求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保障生育女职工及其他有家庭责任的职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职业发展机会及待遇。同时,要严格落实陕西省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法定休假制度,制定落实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要求,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针对产后返岗职工,《工作指引》特别强调应保障女职工休假后返回原岗或工资水平相同岗位的权利,并鼓励用人单位配套产后返岗培训、过渡期弹性工作安排,缓解女性职工重返职场压力。
在硬件建设方面,《工作指引》指出,女职工较多单位应建设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的母婴关爱室,鼓励增设独立孕妇休息室,并妥善解决从事流动性、分散性工作的女职工生理卫生、哺乳需求。
与此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办职工子女假期托管、课后托管以及0至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明确相关经费可按规定从工会经费中列支。鼓励用人单位推行弹性上下班、远程居家办公等灵活工作制度,支持职工履行紧急家庭照护责任。
《工作指引》还倡导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创建,加强生育支持政策、新型婚育文化宣传,组织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活动,推动男女共担家庭责任。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关心职工婚恋、生育情况,提供婚恋交友、生育健康宣传等服务支持,积极推广生育友好理念。
为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工作指引》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全省将构建起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共同推进生育友好单位创建工作。
此举不仅是对国家优化生育政策部署的积极响应,更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据悉,近年来,省总工会持续打造“婚、生、养、育”全链条服务,组织各级工会深化“会聚良缘”交友联谊、“关爱职工优育助企行”、母婴关爱室、托管托育等服务和活动,帮助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指引》的发布,将从制度、场所、文化等方面系统推动生育友好单位建设,打通生育支持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王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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