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5月27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全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重要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正逐步向现代企业体制转化,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主体,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是现在摆在我们面前最紧要而又艰巨的任务。目前,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责任分解不明确。有些单位领导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时,没有按照“明确、具体、量化、可行性”原则;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有的没有贯穿到实际工作中,“责任状”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单位只是照抄照搬上级文件,造成责任范围划分不具体、内容不明确、指标没有细化和量化。
二是责任考核不到位。有些单位不是党委组织考核,而是以纪委的名义进行,而纪委对二级单位这个责任主体的考核,又变成了对二级纪委的工作检查;有的考核检查不深入、不细致。
三是责任制推进落实不长远。个别单位只满足于下发文件、签订责任书,而不能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廉政责任制,缺乏长效机制。
四是责任追究不够落实。在追究领导责任过程中,方方面面出来说情干扰,妨碍了领导责任追究,弱化了追究效果。
五是监督机制不完善。对落实责任制的监督主体的界定不清,如何有效实施监督不够明确,监督环节不够紧凑严密,监督手段不够先进科学,监督效果不明显,没有有效地起到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惩处的功能。
二、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用的对策1、明确目标责任,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是明确责任主体与责任内容,这是责任制落实中的首要环节。实行责任制的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2、纳入整体管理,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各单位党组织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领导干部要按照各负其责的要求,做到工作职责和权力行使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抓好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要将党
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合力。3、健全配套制度,发挥制度制约作用。要针对管物、管钱、管人等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分级负责的责任分解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人人签订《廉政联系点制度》。4、加强协调监督与检查,发挥审计监察部门职能。各审计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决策的研究和制定,协助党委有针对性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好各级组织、部门、干部落实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5、公正考核评价,增强考核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综合运用考核手段。要将廉政责任制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要辩证做出考核结论,确保考核结论和总体评价符合客观实际。6、注重成果运用,维护责任制的有效性、严肃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成果运用包含两个方面,即正面激励和责任追究。一是依据考核结果评价使用干部。二是依据考核结果严格责任追究。三是依据考核结果加强源头治理,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总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有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把落实责任制提高到从严治党、强国安民的高度来认识,才能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才能遏制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才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好转,才能实现党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李春景)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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