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6日下午,《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大会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玮强调,各级人大、政府、工会、企业都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作出具体安排,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培训干部,广泛学习宣传动员,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全省掀起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的热潮。
黄玮在动员讲话中说,《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31日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9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省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步入依法推进的新阶段。颁布和施行《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是培育先进企业文化、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强化对企业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法制建设的有力保证。
黄玮指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就要着力解决我省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着力推进在所有企业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夯实制度基础;要加强民主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确保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有用有效;要根据企业的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治理结构,从实际出发,加强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并不断创新发展;要积极推进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小微企业职工的合法政治经济权利和劳动权益。
黄玮强调,全省各级人大、政府、工会、企业都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各级工会要抓住《条例》宣传贯彻这一有利时机,带头认真学习好《条例》,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条例》在企业的贯彻实施打好基础、作出表率。要把《条例》的宣传纳入工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中,结合工会系统开展的“派万名干部、进万家企业、访万户家庭、帮万名职工活动”,搞好法制宣传,使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进工厂、进车间、进社区。要下功夫组织协调好各基层的学习宣传活动,特别是要联合劳动关系三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广泛发动和组织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宣传活动,把《条例》宣传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一个职工,提高《条例》的知晓率。
全总民管部部长郭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是中纪委、中组部、全国总工会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后我国第一部规范企业民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无疑走在了全国的前列。陕西各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各级工会和各个企业,要抓住《条例》实施的契机,将《条例》的贯彻落实与“劳资共建、和谐发展”,“尊重职工、尊重劳动”等理念结合起来,把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在建设中国特色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方面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经验,推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和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尊法介绍了《条例》立法过程,省总常务副主席顾东武主持会议。省总工会8月份法制宣传月活动和《条例》师资培训班同时启动和开班。
本报记者阎冬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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