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会 > 工会要闻 全总:应将带薪休假写入“集体合同”
2011-10-12 01:40:07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近日有调查称,我国职场人仅3成能享受带薪休假,时间是世界最短。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强调说,应将带薪休假写入集体合同。
    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回应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每年最长享受15天的带薪休假。作为一个工作10年的职工,加上国家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他全年休息日应为125天,并非世界最短。然而,实际情况中确实存在“被自愿”不休假的情况。
    邹震说,工会应该在推动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中,下一步更加明确通过集体谈判,将职工休假作为一条重要条款纳入集体合同之中,通过制度的安排督促企业落实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凡是遇到这种问题,工会要代表职工去跟企业方协商。如果企业方或者行政领导坚持不保障我们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的话,一旦职工提起上诉或举报,工作要给予支持,包括给予必要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我们也可以找劳动部门,如果上法院审理要求赔偿的话,我们应该支持工人争取他们应有的正当权利。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