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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14年前被跨省调查 西安这位79岁老人有生之年想知“身犯何法”?
2023-02-14 08:51:22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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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年过去了,已经79岁的张玉生想在有生之年知道当初涉及什么案件被河南鹤壁检察人员从西安带走?想弄明白自己到底有没有犯罪?更想知道当初交给当地检察院用于恢复自由的30万“涉案款”何时能退回?

  14年前他被跨省带走

  2009年6月,已从陕西钢厂退休的张玉生和朋友在西安高新区一家饭店用餐完毕,正准备离开时,迎面走来了四个人。

  张玉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回忆着当时的场景。“其中一个人问我,是不是陕西钢厂的张玉生副厂长?随后他们拿出证件让我看了一下,说是河南省负责反贪调查的,让我和他们走一趟配合调查。”张玉生说,“现场还有一人是陕西省公安厅人员,我也看了他的证件。”在那个年代反贪调查属检察院检察人员负责。

  同行的朋友很是关切,但张玉生知道自己清白,不会有什么事,就和这些人上了车。“陕西省公安厅的人自行开车离开,我坐进了河南牌照的车里,和三名河南省的调查人员先到了西安公安莲湖分局,在那里等了几个小时后,又被这些人开车带到了河南省鹤壁市。”

  老人:审讯十天,曾被掰手指

  “他们把我带到了鹤壁市一家宾馆,在那里对我进行审讯。”张玉生回忆说,“审讯人员不停地让我交代问题,可我也不知道自己应该交代什么,被问得一头雾水,这样的审讯耗了十天左右。”

  采访中,张玉生时不时地会去揉揉自己的手腕和双手大拇指根部,这些位置贴着膏药,他说这是那十天审讯留下的后遗症。“审讯的时候,他们经常掰我的手腕和大拇指,那年我已经65岁了,哪经得起他们这样折磨。”张玉生说,现在的他大拇指使不上劲,骨头酸疼常年靠贴着膏药缓解。

  交了30万“涉案款”,说要是没犯事,这钱会返还

  据张玉生称,审了十天,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想调查什么,更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可能是看我身子吃不消了,他们停止了审讯,但不允许我离开鹤壁市。”

  张玉生说:“到了8月份,有一天他们对我说可以走了,但必须交30万元的押金,如果最后我没有什么问题,这钱可以返还。我赶紧联系在西安的爱人,她四处筹钱凑齐了30万元,来到鹤壁市按他们的要求交给了淇滨区人民检察院,之后我便和爱人返回西安。”

  张玉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出示了当时检察院给开具的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上面写到现金,30万元;备注,涉案款;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段某某(张玉生妻子);见证人未填;扣押人,李明、曹晓煜;时间为2009年8月19日。文件上盖着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扣押物品专用章。

  14年后,老人想在有生之年弄清身犯何事

  一晃14年过去了,张玉生说,“我真怕有一天自己闭了眼,都不知道14年前到底犯了什么事。”张玉生开始奔波于西安、鹤壁两市,好在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承认张玉生手中这张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表的真实性。但想解开老人的疑惑,却寸步难行。

  “基本一年要去鹤壁一两次,检察院接待我的人态度很好,但问题却一直没解决。”张玉生说,“我涉及了什么案子,案子是否结案,我有没有犯罪,这些问题都没人给我解答。至于那30万元能不能退给我,更没人给一个准确的答复。”

  当年签字人:又一次向上级院请示但没有结果

  2月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陪同张玉生前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在该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大厅内,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张玉生。其中一名负责人正是扣押单上签字的曹晓煜。

  期间曹晓煜拿出一份红头文件,在张玉生眼前晃了一下,记者也仅仅看到文件抬头写着“关于张玉生……”。曹晓煜说:“这是一份内部请示文件,按理说是不能给你们看的。这是我们又一次向上级院请示。你的案件因为涉密,案卷封存着呢,我们看不到卷,得向上级部门请示。这封是去年11月发的,目前上级院没给我们结果。”

  工作人员解释,如果要退还30万元,得先查阅案卷,如果案件确实不涉及张玉生才能申请返还30万元。工作人员强调这30万元是涉案款,而非保证金或押金。

  此外,曹晓煜称,之所以会在扣押单上签字,是因为当时自己在检察院处理内勤事务。“就相当于公司财务经办人签字,另一个签字的李明也非办案人员。”她解释当初家属拿着钱来到检察院,她带着家属去银行把钱交到了国库,然后开具了扣押单并在上面签了字,自己不是办案人员,对该案也不知晓。

  曹晓煜还建议张玉生前往鹤壁市人民检察院问问是什么情况。

  鹤壁检察院:会督促淇滨区尽快解决此事

  在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在得知张玉生的来意后判断,他的事可能涉及反贪反渎调查,并解释说,检察院早在2018年改革,反贪反渎的人员从检察院转隶和纪委合并成立监察委员会。张玉生的案件可能已不在检察院。

  “难道还需要我去监察委员会去问我的事情吗?”张玉生有些气愤。随后工作人员称他去找下领导,让领导解答。

  约10分钟后,大厅的座机响起,工作人员将电话递给了张玉生。电话里对方自称系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沈姓负责人,她向张玉生解释,当初是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收的钱,应该去找淇滨区要。她还说,淇滨区发给市院的红头文件属于内部流程,不能让群众来回折腾。可淇滨区迟迟不解决,张玉生目前已经79岁了,他已经等了14年,难道还要再等下去吗?电话中,沈姓负责人没有答复,她说:“你说的也在理。”临了,她称会给曹晓煜去电,作为上级院,市院会督促淇滨区尽快解决此事。

  面对记者:“案件涉密”成难以逾越的门槛?

  再次返回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是另一位人员进行解释。

  “我们属于区检察院,是没有权力跨省调查案件的。这个是市院或者更高级院成立调查组,人手不够从我们院抽调了些人协助办案。我们这看不到案卷。”工作人员解释。要退钱,得先有案件最终结论;要结论就必须查阅案卷;可这案卷在哪,案子进展到哪了,兜兜转转,淇滨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除了解释他们无权阅卷外再也没有实质性的答复。

  7日下午4时许,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表明身份,希望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对于30万去哪了、案件是否结案、张玉生是否涉案、什么时候能退还张玉生30万元进行答复。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请示院领导。

  8日上午9时许,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请示了院领导,“案件涉密不便接受任何采访。”他说,“这个事不仅仅牵扯到好几个部门,还有更高级单位。办案人员签了保密协议也不能说。我们逐级请示,难度比较大。”此外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反复强调的30万交到了国库,也未能拿出任何凭证。

  律师:不能以案件涉密为由搪塞当事老人

  对于此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认为:由于该案拖延时间太长,长达14年,区检察院及其他单位不能以案件涉密及组织架构调整为由搪塞老人。区检察院应该请示上级检察院,或者针对该案调查成立协调组,尽快重启该案调查,查找到该案的原案卷,并依据原案卷记载的案情,来确定该30万元是押金还是涉案款。如果该30万元是押金,经调查老人又不涉嫌犯罪,那么应尽早退还给老人。如果该30万元是涉案款,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退还,如经调查老人涉嫌犯罪,不应退还该30万元,并且可追究老人涉嫌犯罪的法律责任;如经调查老人不涉嫌犯罪,应退还该30万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谢涛 文/图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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