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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舆论监督 疫苗生产记录岂能造假
2018-07-19 09:46:05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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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丹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近日在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生生物”)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狂犬疫苗属于一种特殊的药物,一般被用来防止猫狗咬伤抓伤后的伤口感染,可以说,这是一种救命的药物,其质量直接关系着生命安全。生产记录造假,一旦这些疫苗销售出去,流入市场,被患者接种,那么不但无法起到救命的效果,甚至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发生。因此,相关方面一直十分注重对企业生产记录的监管,不仅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而且对企业生产实施全程监控。此次造假行为就是在飞行检查中发现的,虽然这些疫苗并非流入市场,但是这种造假行为却不能不让人产生疑问并提高警惕。

首先,企业为何要对生产记录进行造假?生产记录关系重大,是企业的原始资料,对生产记录进行造假,破坏着这种原始状态。企业对生产记录造假,说到底还是利益驱使下的行为,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在生产记录上做文章动手脚,将一些不合格的药品通过修改资料变得合格化、合法化。比如修改生产日期,将一些过期的药品通过修改生产日期延长保质期,通过玩弄文字游戏,让一些不合格甚至违规生产的药品流入市场,这不仅是对患者的欺骗,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甚至可能导致意外发生。此次长生生物恐怕便是如此,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疫苗通过修改记录的方法变成合格产品,是逐利心理下的恶劣行为。

其次,为何会出现生产记录造假行为?对于疫苗生产,国家十分重视,不仅制定了专门的法规,而且采取了很多管控措施,但是在一些地方,相关监管却存在着明显缺失,以至于出现这种造假行为。虽然此次造假危害并未真正发生,但是造假行为已经产生,因此,有关方面应该加强监管,加大处罚,一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对市场上该企业的药品进行彻查,包括对此前已上市销售的狂犬疫苗进行召回;另一方面,要加强追责和惩罚,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甚至可以考虑吊销企业狂犬病疫苗生产许可证,杜绝企业继续生产任何疫苗。从根源净化市场,维护群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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