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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3 09:16:50来源: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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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1-13
   将实行以居民身份证号为唯一标识的人口信息制度 
   本报讯(张维)笔者日前获悉,我省将在加快改革户籍制度的同时,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据了解,《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在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方面首先明确,改革人口管理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居住证,逐步剥离依附在户籍管理上的公共服务,使户口登记真实反映居民的个人身份、家庭关系、常住地址及变动等。全面推行人口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使长期在城市工作并连续居住、参加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口公平公正有序落户。
  同时,在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方面提出,完善人口信息平台建设,为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创造条件。推动各地完善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在内的常住人口登记,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到2020年,在全省实行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依法记录、查询和评估人口相关信息的制度,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以常住人口为依据,编制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满足常住人口在劳动就业、子女上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方面公共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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