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职工信箱 入职一月后未签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
2020-11-16 11:18:26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分享到:

百事通先生:

我入职已经六个月,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应签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吗?

谢谢您的答复。

 读者 王平

王平同志: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您入职六个月单位没有与您签署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百事通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