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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职工信箱 试用期内劳动者有哪些权利
2010-07-21 01:32:3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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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通先生:
    韩某到一家公司应聘,双方就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问题达成了一致,初步订立了协议,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韩某按约定履行了义务。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以试用期间没有约定薪金为由拒绝支付韩某的劳动薪金。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领薪水吗?究竟能享受哪些权利呢?
职工 亚红亚红同志: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权领取薪金。劳动者在试用期应当享有的权利,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劳动者有享受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即应按月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第二,劳动者除获利劳动报酬外,还应享受与其他职工相同的保险福利待遇。第三,用人单位一方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行为并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有权获利赔偿。第四,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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