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陈一民
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刻论述了工会和工资谈判的关系。今天重温他们的论述,对于认识工资谈判在工会运动中的地位,对于中国工会大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有着重要意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工会和工资谈判关系的论述主要有两个观点。
第一,工资谈判与工会同时产生。
打开世界工人运动的历史可以看到,工资谈判差不多是与工会同时产生的。
18世纪中叶,首先从英国开始的工业革命,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加深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资本家贪得无厌地剥削工人,工人不断进行反抗。初期工人的斗争是分散的,后来工人在斗争中逐步联合起来。工人开始组成“互助会”“同乡会”等,最后发展为工会。
斗争的中心是工资——资本为了利润而要千方百计减少工人的工资,工人则要千方百计地增加自己的工资。
恩格斯在《工联》一文中说,资本靠两种办法减少工资:“工资水平或者可以直接降低,……或者可以间接降低,即增加每天的劳动时间(或同一时间内的劳动强度)而不增加工资。”由此恩格斯指出,工人增加工资的斗争主要表现为“争取工资高、工作时间短的斗争”。
《共产党宣言》叙述了工人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的斗争历史。《共产党宣言》在讲到工人在斗争中终于组成工会时写道:“工人开始成立反对资产者的同盟;他们联合起来保卫自己的工资。”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工人组织工会的目的是为了“联合起来保卫自己的工资”。在这里,工会是组织形式,保卫工资是实质内容。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对这一点做了更具体的论述:“大工业把大批互不相识的人们聚集在一个地方。竞争使他们的利益分裂。但是维护工资这一对付老板的共同利益,使他们在一个共同的思想(反抗、组织同盟)下联合起来。由此,同盟总是具有双重目的:消灭工人之间的竞争,以便同心协力地同资本家竞争。反抗的最初目的只是为了维护工资”。
工人“联合起来保卫自己的工资”的基本手段和方法,就是凭借工会的力量与资本抗衡,实现在相对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工资谈判并缔结协定。马克思在《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中分析道:资本是一种集中的社会力量。工人的社会力量仅在于他们的数量,然而由于他们之间的不可避免的竞争,数量上的优势被他们的分散状态所破坏。“因此,劳资之间永远不可能在公平的条件下缔结协定”。“工会的产生,最初是由于工人们自发地企图消除或至少削弱这种竞争,以便在协定中争取到哪怕是能使他们摆脱纯粹奴隶状态的一些条件。”在这里,马克思清晰地提出了“组织工会——平衡力量——缔结协定”的逻辑关系。
第二,工资谈判是工会的直接任务。
马克思在《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中论述了工会的任务。他写道:一方面,“工会的直接任务仅仅是适应日常的需要,力图阻止资本的不断进攻,一句话,仅仅是解决工资和劳动时间的问题。工会的这种活动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只要还存在着现代生产方式,就不能没有这种活动。”另一方面,“如果说工会对于进行劳资之间的游击式的斗争是必要的,那末它们作为消灭雇佣劳动制度本身和消灭资本权力的一种有组织的力量就更为重要了。”“不管工会的最初目的如何,现在它们必须学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组织中心而自觉地进行活动,把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作为自己的伟大任务。”
在这里,马克思认为工会的任务是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工会的“直接任务”,就是工会当前的日常的任务——最重要的就是(马克思甚至认为“仅仅是”)进行工资谈判,解决工资和劳动时间的问题;另一个方面是工会的“伟大任务”,即工会的“根本任务”——消灭雇佣劳动制度和资本权力,实现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
恩格斯对工会任务的论述和马克思是完全一致的。恩格斯在《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雇佣劳动制度》《工联》等文章中,分析了市场经济下的工资规律,阐述了工会运动的发展趋势。
恩格斯认为,工资是由经济规律即“自由市场上的竞争所决定的”,其中包括劳动与资本之间的讨价还价和工资谈判。他说:“工联活动的结果是:工资规律违反雇主的意志而得到了实现,任何组织完善的行业的工人,都能获得至少接近于他们被雇主雇佣的劳动力的全部价值;在国家法令的帮助下,工作时间至少不过分地超出最大限度,不至于使劳动力过早地耗尽。”恩格斯说,工资谈判使工会起到了“作为工资的调节者之一的作用”,有着“伟大功绩”。
同时,恩格斯反复告诉工人和工会:祸根不是工资低,而是雇佣劳动制度本身。所以,恩格斯说:“争取工资高、工作时间短的斗争,以及今天的工联所进行的全部活动,并不是目的本身,而只是一种手段,是一种非常必要和有效的手段,但只是达到一个更高目的的许多手段中的一种,这个更高目的就是完全废除雇佣劳动制度。”
关于工会的“直接任务”与“根本任务”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工会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直接任务”与“根本任务”是工会任务的两个阶段,二者是紧密联系的。今天工会完成一个个“直接任务”,就是为将来完成“根本任务”奠定基础。工会“根本任务”的完成要在工人阶级政党领导下经过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的奋斗。现阶段,工会既要脚踏实地完成好“直接任务”,又要时刻不忘自己的“根本任务”。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工会“直接任务”的论述已经过去了一个多世纪,当今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他们的这个观点并没有过时。马克思当时就说过,“只要还存在着现代生产方式,就不能没有这种活动”。所谓“现代生产方式”,就包括市场经济、劳动力市场、雇佣劳动等等。具体到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显现,劳动与资本、工资与利润之间的博弈已经成为常态,工资集体协商成为企业劳动者工资决定机制的核心环节,成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手段。
总之,工会为工资谈判而生,工资谈判是工会日常最重要的任务——这就是工资谈判在工会运动中的地位。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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