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实习记者 李旭东)11月23日,在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显示,我省持续推进生态修复,积极推进五级林长制,完成造林任务143.4万亩,退耕还林还草21.8万亩,秦岭陕西段森林覆盖率达73%,共创建1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6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据了解,我省出台了省级秦岭保护总体规划、市级保护规划和8个省级专项规划,编写完成《条例》释义,制定《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陕西省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办法》,“1+N”规划体系初步形成。
除保留整改的56座水电站外,全省共拆除、退出小水电382座,秦岭区域应整治的438座小水电整治任务全部完成;持续开展秦岭区域农家乐整治,共取缔农家乐1252家,农家乐无序增长问题得到遏制;初步建立起“天地一体化”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
截至9月底,全省共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起、涉森林草原案件85起,涉生态环境案件53起。全省检察机关摸排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70件,立案713件,提出检察建议651件,起诉32件。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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