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质量指数82.28,为“一类”最优等级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薛生贵)7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明确,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涉秦岭各市县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推动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同时,陕西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健全跨区域协同合作机制,联动开展生态保护与案件查办,保护合力持续增强。
陕西严守分区管控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985.91万亩。聚焦“五乱”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联合执法,开展无人机巡航监测,实地核查图斑线索,省级台账问题降至90个。同时,扎实开展秦岭区域矿山整治三年行动,22座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完成177座尾矿库闭库销号,实现在用尾矿库在线监测全覆盖。
陕西守护祖脉秦岭三年行动圆满收官,2023年至2026年6月完成秦岭区域造林437.82万亩、巩固成果364.6万亩。秦岭山水工程完成生态修复3.9万公顷,治理河道岸堤710千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94平方公里,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2025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037‰,远低于国家0.9‰的控制指标,全年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428.2万亩,成灾率控制在2.14‰。汉丹江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丹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首次达到Ⅰ类。秦岭陕西段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占比达到99.4%,生态环境质量指数82.28,为“一类”最优等级。
责任编辑:王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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