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7月施行
重点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关键内容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董欣)6月27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衔接上位法、立足本省实际,重点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等关键内容,为全省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此次修订是《办法》自1994年制定以来的第三次修改,修订过程历经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及省级相关部门意见,最终形成七章五十三条的法规文本,对保障职工建会入会权利,强化工会服务职工职能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
《办法》凸显五大核心亮点,针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在第七条明确写入“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以地方立法形式落实中央重大改革部署,为我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创新服务模式上,《办法》第九条对工会加强数智化建设、创新服务职工方式作了具体规定,要求通过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升工会服务效率,满足职工多样化需求。
在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工会和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督促相关行业、平台企业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劳动者加强职业伤害保障,工会依法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就劳动合同或者书面协议签订、进入退出平台等事项开展协商等内容,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在安全生产监督方面,《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了工会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研究答复,从立法角度对工会发挥积极作用、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予以规定。
针对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对工会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诉讼相衔接,发挥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职能作用予以规定,助力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
近年来,陕西工会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取得显著成效,组织建设方面,全省已建立工会组织10.69万个,工会会员888.3万人,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35.8万人,头部平台企业在陕各级分支机构已建工会239个,推进实现工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双提升。
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2024年全省单独签订综合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8137份,覆盖职工168.2万人;因地制宜培育孵化劳动争议多元解纷阵地,2024年累计调处案件1.08万件;推行“一函两书”制度,发现线索、办结案件4781件;指导并参与西安市发布《网约货车运营服务规范》,填补了国内空白。
竭诚服务职工,常态化开展“四送”活动,2024年就业服务113万人次,“送温暖”惠及职工160万人次,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及子女3.5万余人,开展一线职工、技术工人疗休养10余万人次,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移动体检服务近3万人次,工人文化宫实现市区全覆盖、县区广覆盖,建成工会驿站7126家、省级以上职工书屋616家、司机之家101个。
为大力推动“一法一办法”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将“一法一办法”作为今年工会法治宣传重点任务,丰富内容形式、创新方式方法,掀起“一法一办法”大学习、大培训、大宣传工作热潮。大力推进基层工会建设,不断扩大工会的有效覆盖。围绕职工群众需求,不断健全完善“普惠性+特殊性”职工维权服务体系。做到严格依法建会、严格依法管会、严格依法履职、严格依法维权,用法治力量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陕西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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