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宁黛艳)“《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填补了我省在家庭教育领域的立法空白,并鼓励建立职工家长学校。”5月7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妇联副主席刘李娜表示。
据介绍,《办法》共有三十五条,明确了工作机制和职责任务、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联动机制与支持服务、社会协同参与、特殊群体帮扶、法律责任、施行时间等七个方面主要内容。《办法》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科学育儿新期盼新要求,着力解决现实问题,形成了更具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
其中,在社会协同参与方面,《办法》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并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为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提供支持,新闻媒体加强正确的家庭教育宣传。鼓励建立职工家长学校,建设家风馆、家风文化广场、廊道等场所。支持婚姻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早教、医疗保健等机构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指导服务。
在压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上,《办法》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定主体责任作了补充性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如祖父母等)的协助义务,强调家庭内部的协作机制。细化了委托照护责任,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被委托人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并共同履行教育责任。
此外,《办法》要求家长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规范了家庭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强调在家庭教育中要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尊重其参与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要求开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珍爱生命意识和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增设有关性别平等意识的条款,特别明确家庭教育中应当树立性别平等观念,要求在家庭角色分工、资源分配、教育机会等方面公平对待子女,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平等的家庭成长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针对社会和群众广泛关注的亲子关系问题,要求家长增加亲子陪伴时间,并通过游戏互动、亲子阅读、体育锻炼、劳动实践等方式提高陪伴质量。针对各种养育焦虑问题,要求教育、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向家庭免费提供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要求学校、社区广泛设立家长学校,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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