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各地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陕工网讯(全媒体记者 宁黛艳)12月17日,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陕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促进集体林经营水平提升。
方案围绕答好“林改四问”,提出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科学开展森林经营、优化林木采伐管理、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8项主要任务、23条具体举措。
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方面,鼓励各地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探索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探索差异化森林经营补助政策,重点支持中幼龄林抚育和退化林分修复。
方案提出,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对采伐蓄积量15立方米以下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不得以各种名义禁止或限制合法的林木采伐行为,确需禁止或限制的,应依法对权利人给予经济补偿。
在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上,打造区域林业产业链,提高林产品供给能力。加大油茶等木本油料林栽植力度,提升木本油料产能。落实要素保障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培育壮大藤编、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发展林下经济,构建多元化森林食物产业。
同时,健全和完善生态系统碳汇计量体系,巩固提升全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探索建立以权属清晰的林地林木碳减排量收益权为凭证的林业碳票制度。落实非国有的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和公益林补偿政策。
此外,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林权交易服务、林产品精深加工、国家储备林建设等方面创新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健全抵押林权快速处置机制。探索建立林业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各类林业保险产品,完善承保机构市场竞争机制。
方案明确,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深化集体林改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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