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记者 李旭东)5月16日,记者从陕西省林业局获悉,今年5月陕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月活动,5月15日在西安田峪河国家湿地公园进行启动。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将科学保护湿地的理念原则和有益做法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弥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生态短板。
按照《湿地公约》湿地分类,陕西湿地共有4个类12个型,湿地种类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种类多样的湿地蕴含生机活力,是动植物群落和微生物的理想家园。全省共有湿地植物共有361种,湿地野生动物312种,特别是湿地水鸟有种类多,数量大,保护级别高的特点,朱鹮、遗鸥、黑鹳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在陕西均有分布。
近年来,我省一直将扩大湿地保护面积作为重点,制定出台《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等一系列保护法规和制度,通过完善保护体系,抢救性保护修复了一大批自然湿地。截至目前,我省已建成建立各级各类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4处,国家级湿地公园43处,省级重要湿地55处,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的湿地保护体系。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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