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西部网讯(记者 马晴茹)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今天(11月2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雷耀堂向大家解读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雷耀堂。
雷耀堂介绍,自陕西省医保部门组建以来,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实现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基本建立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体系。“当前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3876.28万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左右,比制度建立时分别提高15、20个百分点。”
《若干措施》共8个部分24项具体措施,提出了“1+4+2”的总体改革框架,全面部署了陕西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到2025年,推动实现陕西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协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记者了解到,《若干措施》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改革部署的同时,也注重体现陕西特色,保障三秦百姓健康需求。明确突发疫情时医保基金先预付后结算、探索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清理过度保障政策时限等重要内容,增强医疗保障能力。同时,明确了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以及飞行检查、智能监管、社会监督、举报奖励等重要机制的实现路径,织牢织密打击欺诈骗保的制度“防护网”;明确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构建区域性招标采购联盟等内容,推进供给侧改革向纵深发展。
此外,还明确了实施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和“好差评”制度、规范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等措施,完善异地就医服务,进一步畅通医保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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