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份,本报报道的一则《西安首现交房即交房产证》“工报鲜闻”引爆网络,获得好评不断,大家纷纷表达对“交房即交证”政策全面实施的期待。不到一年,这个政策在西安变成现实。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西安市广大劳动者惊喜地发现——西安市印发了《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正式全面迈入“交房即交证”时代。那么,这项政策何时执行,怎么执行,是否所有的新购房交房即可交证?记者进行了梳理。
五一后新项目“交房即交证”
4月30日傍晚,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官网发布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西安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的《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以建设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奋力实现新时代追赶超越为契机,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提升西安市商品房办证效率,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努力打造西安市“交房即交证”新模式,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对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幸福感、获得感。
方案强调,加强资源规划、住建、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提升办事效率,各职能部门通过“交房即交证”工作联动,强化过程管控,健全监督体系,倒逼开发企业优化施工管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购房人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实现交房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发现,方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城六区及所辖开发区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自2021年5月1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应大力推行“交房即交证”工作,目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符合“交房即交证”的项目,开发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请。
已制定“交房即交证”方案的开发区可参照本方案优化执行,其他区(县)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新项目分阶段办理不动产手续
记者梳理方案发现,相关印发单位从商品房预售及签订购房合同、竣工验收及成果审查备案、交房前准备、不动产登记四个阶段进行了责任划分,以确保相关方认真落实政策,从而确保真正实现“交房即交证”。
方案要求,5月1日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须在购房合同中增加“交房即交证”作为选择性条款,明确买卖双方责任义务。同时合同中应包含当事人约定办理预告登记的相关条款。
项目主体竣工后,开发企业应及时委托测绘中介机构实施房屋面积实测,同时向不动产权籍调查部门申请获取不动产单元代码信息,并将实测成果报送至住建部门备案。开发企业向属地综合窗口或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申请联合验收,各部门按照“同时受理,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确认”的原则,加快审批事项办理速度。开发企业应确保在项目交房前提前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建部门建立房屋楼盘表后,将房屋楼盘表信息共享给不动产权籍调查部门,权籍调查部门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并将成果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
开发企业应在约定交房前两个月,将收房通知、办证申请、契税及维修资金缴存方式、提交材料期限等一并告知购房人。住建部门完成房屋楼盘表实测数据采集后,将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由开发企业及时告知购房人契税及维修资金缴存地点及网上办理渠道。在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前逾期提交上述材料的购房人,视为放弃“交房即交证”。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开发企业申请后,应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企业和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确保交房之日交证。
西安部分区域此前已试行
以前业主购买商品房并办完相关手续,往往要在交房拿钥匙后几个月才能拿到房产证,有的甚至要等上数年。“领证难”“拿证晚”交房交证不同步问题,一度成为群众落户、子女入学、银行贷款、资产处置等方面的难题。
2020年开始,为切实解决好这类问题,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大胆探索、先行先试,2020年7月,碧桂园阅江府作为西安市第一个现房销售项目,首次做到交付即交证,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随后,西安市陆续有区域实施或试行“交房即交证”政策。比如,2020年11月3日,《西安浐灞生态区“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正式印发;2020年11月16日,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发布通知称,《西安高新区“交房(地)即交证”改革方案(试行)》。
“以前想都不敢想,交房的同时就能拿到房产证。”3月27日,西安市碧桂园锦唐项目交付现场,业主陈先生验房拿到钥匙同时,拿到了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收房即拿证。以碧桂园锦唐为试点,西安逐步进入“交房交证”时代。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商品房管理科安晓锋介绍,交房即交证改革,本质上是打通了政府各职能审批环节,共享、共约束数据,改变了原来各自独立的审批要求。“‘交房即交证’新模式的推出对于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有效解决购房群众后顾之忧,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安晓锋说。
本报记者 王何军
责任编辑:宁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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