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五月底,全省法院共有人民法庭443个,配备员额法官671名
陕工网讯(记者 薛生贵)6月9日,记者从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获悉,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通过创新审判方式、建设智慧法庭、延伸司法服务功能等多项举措,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司法审判和各项建设,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做出了积极贡献。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麟介绍说,截至今年五月底,全省法院共有人民法庭443个,配备员额法官671名,法官助理442名,书记员858名,司法警察178名,其中在编人员1213,聘用制人员936名。两年多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55745件,人民法庭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186件。
两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筑牢公正司法前沿阵地。西安市鄠邑区草堂人民法庭设立速裁中心,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30%。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人民法庭积极打造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肯定。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设立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实现了法院审判职能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机统一。
同时,我省还持续深化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多元诉讼需求。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法院利用“陕西移动微法院”及“云上庭审”系统,审理各类案件5668件。2018年以来,设立特邀调解组织1785个、特邀调解员3765名,委派调处纠纷7601件,委托调解案件6159件,初步形成了多方协同参与的基层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体系。
目前,我省人民法庭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即: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案多人少现实矛盾长期存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待加强,各项保障举措需要优化落实。
王麟说,今后我省将采取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充分履行人民法庭司法审判核心职能;加强法庭人员队伍建设,充分促进优秀人才向人民法庭流动;坚持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矛盾纠纷调处功能;着眼长远建设发展需求,充分做好人民法庭各项服务保障等四项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胡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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