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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原告被告法官“隔空对话” 陕西省首例互联网庭审昨天开审
2019-03-15 09:11:31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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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记者 李宗华摄

你见过这样的庭审吗?原告席、被告席都空着,法庭上只有审判法官和书记员;原、被告委托代理人与法官,均通过互联网“隔空”对话,全部庭审都在网上进行。前后不到30分钟,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便审理完毕。我省首例互联网庭审昨天在西安市碑林区法院进行。

三方“隔空对话” 不到半小时审结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厦门某机械公司诉被告中铁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9时30分,随着主审法官李静宇的“开场白”,碑林法院首次“互联网庭审”正式开始。

与以往传统民事庭审不同,这次原、被告双方代理人没有在原、被告席上,而是出现在法庭的屏幕上,与法官“隔空对话”。法庭内竖有两块大型彩色显示屏,屏幕上显示有主审法官和原、被告代理人的实时视频画面、证据共享桌面,以及三方的实时“语音识别”内容。

原、被告双方因厦门海翔大道后浦立交工程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由被告向原告采购伸缩缝等物资。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尚拖欠原告货款76015.9元未付。原告因此起诉至碑林法院。

整个庭审中,主审法官李静宇对案件有关事实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原告和被告的各自终端均播放法官的询问语音,并同步显示文字记录,画面与声音清晰流畅,就像是三方的一次实时视频会议。庭审举证环节,原告代理人先后出示了物资采购合同、出货单发票、银行回单、对账单等四份证据。担心被告没有看清,法官及时提示原告,把物资采购合同共享到桌面上,让被告详细看一下。而在质证时,面对被告代理人请求,法官又把对账单放到共享桌面上并放大,让其详细看了落款、签字和公章,确认无误后,再进入下一环节。

最后,在法官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同意于今年3月18日前,将所欠货款支付给原告。9时59分,随着法官李静宇“现在宣布闭庭”和法槌落下,首次“互联网庭审”不到半个小时便全部结束。

记者了解到,此次庭审使用语音识别技术,无需书记员实时记录,仅需核验校对。对答辩、举证、质证等环节的互联网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制作成光盘附卷保存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当事人在屏幕上点击“确认”按钮,即完成了对庭审笔录的确认,一键生成法律文书。

异地线上开庭变革庭审方式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主审法官李静宇。她告诉记者,今天的原、被告代理人,均在厦门的办公室里参加网上庭审。以往这样的官司,原告、被告、法官相距千里之外,当事人需要长途奔波来到法庭。如今,一根网线、两台显示屏、一个麦克风,来自厦门的当事人与法院跨越了近1800公里,出现在碑林法院互联网法庭上,实现了法官、原告、被告三方异地线上开庭,打破了空间距离,变革了庭审方式。

“这个案件双方争议不大,都有调解意愿,从立案到发送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及传票,全部通过网上电子送达,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李静宇说。记者随后又电话联系了当事双方代理律师,他们均表示,第一次参加互联网庭审,很新鲜,不仅效率高,而且大大节省了时间和费用。

据悉,这是陕西省首例互联网庭审。通过要素式立案、电子送达、电子签名和盖章、网上开庭和远程视频调解、语音实时转文字、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网上执行等各大功能创新办案模式,在全省率先实现速裁类案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了办案快速化、标准化、公开化、高效化。

碑林法院院长张琳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互联网庭审”系统是碑林法院打造“智慧法院”,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工作的新成果。“随着经济交往的活跃,当事人往往不在纠纷地,有时不止一次出庭,很麻烦。今后凡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只要当事人提出申请,都可以这样审判。记者 范为民 首席记者 张晴悦




责任编辑:胡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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