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实习记者 牟影影)12月2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前预拨2019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4722万元,为专项救助行动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加强四级联动。各市县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将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汽车站、火车站、商业区、交通干道、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工程区域、拆迁区域、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实施救助。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居)群防群助网络,及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快速救助。
三是做好街面救助工作。对在街面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耐心劝导,按照工作流程劝导其到站内接受救助,对不愿到站接受救助的,发放必要御寒衣物和食品,告知求助方式,并定期跟踪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果断处置。特别是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其他行动不便人员列为重点对象,同时,及时将求助人员信息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人员,通过“今日头条”、“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及时发布寻亲信息。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在专项救助行动期间,省民政厅将加大对各地的业务指导和督查,对各地24小时求助电话不定期随机抽查,同时,结合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冬季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在春节前,集中对救助、托养、医疗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切实增强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加强做好寒冷天气下风险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冻、饿、死、伤极端事件。
截至目前,在专项救助行动中,全省已救助4535人,其中站内救助4213人,站外救助3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