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睿琳
今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规划中明确提出,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严格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不难发现,尽管该条例已出台18年,但对相当一部分职工来说,带薪年休假仍然是看起来很美的“奢侈品”。此次国家推动修订该条例,释放出的政策信号让我们进一步明确,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乃至扩大消费、提振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
落实带薪年休假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我们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快车道上奔跑,很多用人单位已习惯了强调奋斗与奉献,但容易忽略职工不是一台永不疲倦的机器,他们也是有血有肉、享受休息权利的公民,在“奔跑”的路上也需要欣赏“沿途的风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落实带薪年休假,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体现了对劳动价值的尊重和对职工的关爱,这种“以人为本”理念会让职工获得心理的慰藉感、产生对用工单位的归属感,它换来的是职工的忠诚与奉献。对于劳动者而言,充足的休息、放松的心情能够带来更高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凝聚力,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带薪年休假看似是寻常小事,实际则是职工和用人单位良性互动的催化剂,在此基础上用人单位的发展与员工发展同向同行,劳动关系自然更加和谐稳定。
落实带薪年休假是释放消费潜力的关键一招。日前出台的《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提出要提升文化旅游消费,但休闲旅游,除了有钱还必须“有闲”。当前,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稳步提升,“没钱花”窘境已极大缓解,而“没空花”的痛点日益凸显。职工有假不能休、有假不敢休,甚至有些职工还产生了“休假羞耻”感,这种时间上的“贫困”锁死了大量消费潜力,成为扩大内需的现实障碍。因此,将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让职工常怀“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心境,有闲暇去奔赴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是对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最直接、最可持续的贡献。
落实带薪年休假要强化制度的“硬度”和“温度”。要让带薪年休假真正从“纸上权利”变为现实福利,一方面制度必须硬起来,我们期待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堵住漏洞、细化规则,强化带薪年休假的法定权利属性、修订处罚标准增加违法成本、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将执行情况纳入地方法治建设考核,让制度刚性化、执法动真格。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制度的“温度”,注重政策实施的灵活性,鼓励将带薪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中小学春秋假、周末调休等有机结合。同时,也要探索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特别是对于中小微企业,通过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手段,适当分担落实休假的成本,让它们对于年休假的态度从“勉为其难”变为“心甘情愿”。
经济发展最终目的是人的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眼推进共同富裕,稳步增进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福祉”。只有职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反映职工需求的“民生账单”切实转变为触手可及的“幸福清单”,国家经济才能在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上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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