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月活动中,开发了500个公益型岗位,力争使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但深圳劳动部门感到这项工作有一定难度,除了开发工作岗位较难,还有就业人员就业观念保守的问题,一些人宁愿继续领低保,也不愿意去就业。
出现这样的“零就业家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它体现了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贯彻执行。但同时表明我们的低保工作出现了一定的偏差,这样的偏差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势必会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原则、破坏整个社会的激励促进机制。
人都是有惰性的,特别是一些低保者,即使重新就业了,也怕苦怕累,总想干一些高薪而又轻松的“美差”。在这种情况下,低保就应该体现出它的“发挥人的潜能”的作用。具体的说,就是组织低保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愿意参加者可以领取更高的补贴,不愿意参加者就意味着没有工作意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其低保的标准。这样一来,自然会激发低保者参与技能培训的热情,这样不仅可以改变他们落后的就业观,也增加了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低保作为国家保障公民最低生活标准的一种制度,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绝不是催生懒汉的温床。对于“零就业家庭”的出现,我们应该保持足够的重视,任其发展不仅会使低保制度异化变质,也会伤害社会公平,会让社会激励机制黑白颠倒,社会效果就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