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加强对工伤认定工作的管理,江苏省南通市劳动保障局实行了工伤认定员制度。工伤认定员分初、中、高三级。他们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法,对通过认定理论考试的,按从事工伤认定工作的年限定级:新从事工伤认定工作的聘任为初级工伤认定员,从事工伤认定工作两年以上的聘任为中级工伤认定员,从事工伤认定5年以上的聘任为高级工伤认定员。申请工伤认定员资格者,经考试合格后,由南通市劳动保障局颁发《工伤认定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并上网公布。工伤认定员分为专职和兼职,只有被聘为工伤认定员者才能从事工伤认定工作。目前,全市有44人取得认定员资格证书。
为了使工伤认定员制度化,南通还出台了《工伤认定员聘任管理试行办法》、《工伤认定试行规则》等配套文件,使认定员管理有依据。同时,为规范工伤认定工作,他们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制定了《南通市工伤认定工作规范》,形成了一套从立案受理、调查取证、限期举证到认定结案的工作流程,确保了认定质量,规范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据南通市医保中心负责人黄德明介绍,实行工伤认定员制度后,工伤认定质量大幅度提高。2004年之前每年平均有3起复议案件被省厅或市政府撤销,从实施工伤认定员制度至今,没有一起被撤销,各县(市)认定质量也有大幅度提高。目前,复议、讼诉维持率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