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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维权重点锁定工资支付、工伤处理、人身安全 宝鸡为农民工量身定做“护身符”
2006-07-10 10:18:4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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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现在农民工来宝鸡市打工心里越来越踏实了,原来从去年开始,宝鸡市政府和市总工会为他们量身定制了《农民工专用合同》,分别就工资支付、工伤处理、人身安全三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此项措施在宝鸡市一建和二建两家建筑企业进行试点后,目前全市已签订了农民工专用合同5000多份。
  宝鸡市这几年经济发展很快,农民工数量已增至近10万人,主要分布在建筑、餐饮、冶金、家政、保安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但是,由于年龄较小、学历偏低、技术素质不高,农民工权益维护状况不容乐观,有关统计显示,70%的农民工没有周末,一半农民工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侵犯农民工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用工单位不和工人签合同,尤其在使用农民工比较多的建筑领域。”宝鸡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马丽香说,“以前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权益规定比较宽泛,不易操作。这次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联合起来,通过定制专用合同,把关乎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工资支付、工伤处理、人身安全三个方面单列出来进行规范,从而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农民工专用合同》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他们的安全与健康,并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工人在合同期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待遇。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合同中规定,用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支付规定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在该项工作任务期间,用工单位每月向工人支付一次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在该项工作任务完成后结清工人的全部工资。
  为了使专用合同真正成为农民工的“护身符”,宝鸡市拟推行《宝鸡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草案》,届时那些被评为失信企业的外地施工企业将被驱逐出宝鸡市的建筑市场,以此为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再添一道保护屏障。

关键词:|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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