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颁布十年多来,维护了职工的切身利益,促进了企业的稳定和发展。但在执行《劳动法》的过程中,还有许多侵犯职工利益的现象发生。最近,蒲白矿务局工会深入二十二个基层单位,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工资分配有法难依
调查发现:大多数单位能按《劳动法》规定300%支付职工法定假日的工资,但个别单位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有的单位根本就没有执行;有的单位假期内上班的职工只给一个班的工资,剩余2个班,不按工资基数计算,按人头每班支付25元。全矿务局执行计件包干工资的区队(车间)、站、段均未按规定300%的支付职工工资。
公休假上班按200%的规定支付职工工资,基本上都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他们有的只给一个班,有的按计件支付,有的一个班按10元支付,学校按课时费支付公休假上班工资,标准初中每班10元、高中每班15元,六个社区均按单工处理。
值班费各单位支付标准不一,最低的每值一个班(24小时)支付1元,最高的支付10元,还有个别单位根本不给值班费。
加班工资五花八门,支付不一。有些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有些单位延时满4个小时给半个工,4个小时以上记一个工。有个别单位八小时以外按产量计算,加班3小时以上每小时给1.5元;六个社区有的给5元,有的加一个班给3元,还有的社区加一个班给1.5元。
病假工资各单位执行不一,大多数单位没有病假工资,职工有病采用请事假、轮休或顶班的办法休息,特别是农协工没有一人休过病假。
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哺乳假除天工公司、南桥煤业公司、西固煤业公司以外,其它单位都按规定支付职工工资,但农协工没有一人享受探亲假、婚丧假,更谈不上按规定支付工资。
劳动时间12小时
几个原煤生产单位的采掘区队都有延长工作时间的现象。有些区队(车间),每班职工上班12小时,休24小时,无公休,滚动式上班,每班多上4小时,月累计上班多120个小时,只有个别单位每多8小时付给职工10元。
原煤生产矿井的井下采掘一线职工,包干工资,干多得的多,造成了经常出现晚点的现象。还有个别单位规定周六必须上班,但上班无报酬,不上班每班扣20元;有的单位月核定工数30天,月基本工资按100分核算,100分制按30个工计算,无公休假。职工反映:每月必须出勤满30个班,才能完成100分的工作任务,否则少上一个班扣2分。造成多数职工连续出勤数月无休息日,职工意见较大。
计件、包干工资单位,核定超产工资不是按21个工计算,而是按26个工计发超产工资,出勤越多,超产工资越高,造成了职工放弃休假,超负荷运转,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
劳保福利待遇不尽人意
调查时,有的职工代表反映,劳保用品质量普遍较差,胶鞋易扯烂,电工用的手钳、搬手、电笔、电工刀等劳动用品,用不到规定时间而提前磨损不能使用,职工只好自己掏钱购买。
充灯房、化验室没有按规定给职工配发防酸衣服,造成了硫酸烧坏职工工作服,有时烧伤皮肤。也有部分职工代表反映,电工不发绝缘鞋,线手套不耐用,纱布口罩起不到防尘作用。
个别单位的职工反映,不给职工发降温费、烤火费、女职工卫生费、独生子女费。个别单位把班中餐费加在职工工资中一块发放,失去了班中餐的意义和作用,有2个煤业公司没有班中餐。
有的单位对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接触粉尘煤尘人员、女职工不能按规定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格检查。
还有极个别单位因执行计件包干工资,检修期间由于没有产量,职工上班无工资,职工反映较大。
调查结果,引起蒲白矿务局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局长责成人力资源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召开平等协商会议,把存在问题逐条进行协商,形成了一整套符合《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的决策意见,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单位贯彻执行,为职工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实际问题。 (王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