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6日以《十二年门卫竟换来老无所养》为题报道了安康市汉滨区交通局和自己原来的门卫老郭的劳动争议。去年12月22日,安康市汉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在裁决的结果中,仲裁委驳回了老郭关于一次性补偿加班加点工资的请求。
老郭原来是农村人,安康修水电站的时候,他家的地和房屋都被征用了,没办法,老郭带着一家老小来到安康,过上了四处打工的日子。1997年,老郭来到汉滨区交通局当门卫,一干就是11年多。去年8月26日,交通局给老郭发了一份不再聘用的通知,老郭看大门的生涯就此终结了。
老郭说,11年来,汉滨区交通局的大门就我一个人看着,每天从早晨8点要看到晚上12点,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要凌晨4点钟起来,给各个办公室烧开水,然后再送过去,每天休息的时间才4个小时。这期间的超时劳动从未发过任何加班费。在仲裁申诉书中,老郭要求,汉滨区交通局要补发自己工作这些年来的加班加点工资。
在仲裁庭的审理过程中,汉滨区交通局提出了这样的答辩,根据劳部发[1994]503文件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的规定,老郭的门房值班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不存在加班加点的事实,更不存在支付加班费的问题。
老郭的代理律师对记者说,汉滨区交通局说老郭的工作是不定时工作制,但是它没有举出交通局关于不定时工作制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手续,而且它也没有指出那部法律规定了不定时工作制就是没日没夜地看大门,就是年平均日工作时间可以远远超过8个小时。
劳动部1994年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里对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时工作制有了相应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省接受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办法只适用于企业,还没有政策法规针对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3月12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宣布,深圳将扩大不定时工
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审批范围,将弹性工作制范围
从此前的企业扩展到了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
3月16日,记者打电话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这一举措是考虑到各个行业在固定工作制背景下针对特殊群体会产生负效应,比如驾驶、营销、会展等行业从业者由于自身工作特点,无法采用固定工作制,实行弹性工作制将会对服务单位和个人产生双赢效应。
事实上,近年来,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劳资纠纷大幅上升,这样的新规定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工时管理和工资管理,明确有关岗位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将会减少因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不明确而产生的劳资纠纷。 本报记者 马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