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2651)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以案说法 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 快递员帮邮寄成共犯
2025-08-25 14:43:36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字体:【 】     分享到:

  据检察日报(杜永清 郑丽艳)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规定帮助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朋友邮寄,成为犯罪的共犯。近日,经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沈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社交平台寻找外地客户销售烟丝,与购买者谈好价钱后,用微信收款码收款,再用快递寄送烟丝。沈某的朋友李某身为快递人员,明知烟草专卖和严禁超限量寄递烟草及其制品的规定,仍利用自己经营快递网点的便利条件,使用虚假名字帮沈某发快递件邮寄销售。

  2024年8月下旬,买家在市场上售卖烟丝时被执法机关发现。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通过发件快递站点信息锁定犯罪嫌疑人。9月,沈某、李某被公安机关先后传唤,两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在沈某住处查获了未销售的烟丝、切烟机等物品。经查,沈某向多人售卖烟丝,非法经营额为25.9万余元,李某帮助发送烟丝快递963单,非法获利3000元。

  2024年1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陈仓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沈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李某帮助邮寄烟丝的行为作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关键环节,系非法经营罪的共犯,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3月,陈仓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沈某、李某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白子璐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2651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