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训诫防线是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教育加强制”的方法,对越过思想道德防线、有腐败苗头和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实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通过有针对性地批评教育,及时提醒一部分人不犯错误或者不犯大的错误,着力督导犯了错误的人切实改正自己的错误。
警示训诫防线以“警示提醒、诫勉谈话、责令纠错”三项制度为基本架构,它已成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警示提醒制度是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腐败问题、需要事前防范的党员干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告知其应该注意的事项和问题,形成廉政预警机制。它主要解决的是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或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有腐败苗头和倾向性的问题。
——诫勉督导制度是针对大量的苗头性问题和正在演变的轻微违规违规行为以及在自主创新、干事创业和执行政策中存在偏差的党员干部,进行及时帮助纠偏,督察引导,形成动态机制。它主要解决的是廉洁从政、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的一般性问题。
——责令纠错制度是对经过调查初核或有关部门移送、认定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一般性错误可不给予或免于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给予批评训示,强制纠错,形成保护挽救机制。它主要解决的是具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所列举的行为,但是情节轻微、不够纪律处分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管辖范围内发生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以及在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行政不作为、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
实践证明,警示训诫防线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体现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成功探索。那么,如何保持良好的势头,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做文章,我认为应注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监督制约,切实做好干部提醒教育工作。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是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关键。要注意纠正干部工作中重选拔任用、轻任后管理监督的现象,加大经常性监督力度,特别要加强主动监督、上下级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防范。
2、拓宽信息渠道,拓展警示训诫防线的覆盖面。充分获得警示训诫信息和线索,是发现问题、全面纠错改正的前提,是防线发挥作用的基础。纪检监察部门一是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队伍,加强与职工群众的沟通,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不断加强与职工群众的沟通,及时收集整理警示训诫信息线索;二是要建立由纪委牵头、组织、人事、财务、监察、宣传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参加)的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适选用于警示训诫解决的问题;三是在内部要紧密结合廉洁自律、责任制追究、巡视、案件检查、源头治理、纠风等工作,形成内外结合、渠道畅通、反应迅速的信息汇集网络,从而为有效开展警示训诫工作创造条件。
3、筛选确定对象,准确界定警示训诫防线的适用范围。筛选警示训诫信息和线索,要按照三项基本制度进行分析排查,综合分类处置。要注意防止三种错误倾向:一要防止对严重违纪违法者以训诫了之,以警示训诫代替党纪政纪处分;二要防止把警示训诫与一般性思想工作混淆,随意扩大警示训诫范围;三要防止用警示训诫代替行政管理手段,用警示训诫方式代替行政管理职能。
4、跟踪监督整改,注重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效。在实施过程中,一要严格把好政策界限关。严格按政策规定确定训诫对象,对每个对象进行认真分析,逐一核查。二是严格把好程序关。
5、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合力。警示训诫的事实主体是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警示训诫防线具有广泛的社会性,要依靠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支持与参与,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加大督查力度。党政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能,自觉担负起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政治责任。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在实践中将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以教育、保护、挽救大多数党员干部为原则,以预防腐败、纠正错误、避免给组织和企业造成损失为目的,以调动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廉政勤政、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健康有序运作,健全体制机制,努力构筑一道坚实的警示训诫防线,使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得到有效教育、挽救和保护,从而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得到巩固。(黄丙忠)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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