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来,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在我省全面推行。目前,已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或作为集体合同附件)2862份,覆盖企业3598家。
我省从2005年开始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年年有新进展。今年初,省总十一届六次全委会和省总女职委四届四次全委会对这项工作又进行了部署,并确定为今后几年的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此,省总女职工委员会举办了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培训班,建立了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季报、通报制度。各市、产业、省总直管大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尤其在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总工会、陕西省企业家协会/陕西省企业联合会 《关于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开展。多数市、产业工会制订了各自的工作目标,对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目标、任务等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和分解,并按照 《意见》要求,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纳入到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中,纳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纳入工会工作的目标考核中,纳入企事业单位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考核标准中。渭南、安康、汉中市和兵器工会在抓试点、培养典型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先后召开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和研讨会等,进一步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咸阳市签订足疗行业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汉中市汉台区签订区域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做法,在我省推广后,进一步推动了全省行业性、区域性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
通过推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加强了维权机制建设,推动了女职工劳动保护、 “四期”保护和卫生保健等规定的落实,有效的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在构建和谐企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