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半岛都市报》报道:“我要他们轮流给我做饭!”3月4日上午,81岁的徐老太坐在李沧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里一直不走。3个月前,老太太把6个儿女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并胜诉。之后,徐老太嫌6个子女不照顾自己生活起居,先后3次“静坐”要求法院替自己做主。由于该要求无法立案,法院一再联系徐老太的子女让他们领回老人,但6个子女没有一个露面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意思是赡养自己父母的同时也要善待其他的老人,换一句话说就是,孝敬自己的父母是天经地义,尊敬其他的老人也应当是社会公众的共识,那么,6个子女就没有理由只拿钱而不尽赡养的义务,何况这钱也是通过对簿公堂、法院调解得来的?要知道,钱,只是孝道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这就好比你小时候妈妈除了每天给你几块钱而不管不问是一个道理,只给钱,三两岁的孩子甚至不知道怎么去花,也不知道怎么去填饱肚子,而如今母亲老了,不同样需要亲情和照顾吗?
我们无法想像孩提时妈妈不给自己喂奶的滋味,也无法想像缺了一顿饭自己会被饿成什么样子,将心比心,老太太十数年二十多年的抚养,换不来一个子女上门照顾?母亲对子女的爱,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可能附加任何条件,即便有时候教育子女将来要孝敬,也只是一种教育和提醒,而不是“换”或者交易,那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也不应当附加任何条件,而是出于一种对孝道的遵守,出于对父母的敬重。
“子欲养而亲不待”,谁都有老的时候,所谓风烛残年,一个老人最需要什么?不是金钱,而是亲情,可以说此时的亲情胜过任何金钱,而现实中老人们所面对的,除了冷壁,就是电视机,徐老太太“耳朵听不见眼看不清”,电视机、收音机也解不了闷了,你让一个老人如何挨过日日的寂寞?对于一个老人来说,精神赡养与物质赡养,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而当温饱问题解决了之后,对老人精神赡养的缺失又几乎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社会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老有所养就是一句空话。
单元房取代了大庭院,这给赡养老人造成了一定的不便,但这不是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老人坚持要求6个子女轮流到自己的住处给自己做饭,子女提出送饭、买饭都被她拒绝,老人根本的目的还是要多看看、多亲亲自己的孩子,子孙绕膝的天伦之乐,才是老人所期待的,而不仅仅是要求孩子给自己做饭,送饭或者买饭,吃进老人肚子里的饭菜都是凉的,而一闪身把饭送下就走,老人的心又怎么会不是拔凉拔凉的?
因赡养费而对簿公堂,这已经是一种不孝,“静坐”于法院而要求精神赡养,这当然是一种不孝的变本加厉,不知道徐老太太的子女们给自己的子女,又树立了怎样恶劣的榜样?将来子女也如此对待自己,你们又将到哪里去“静坐”?(李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