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工会参与国企改制关闭破产工作座谈会传出信息,根据国务院的工作规划和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政策性关闭破产政策,将于2008年底终止执行,国企改制已经转入以国有大型企业为重点的攻坚阶段。这种形势意味着工会维护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将变得十分艰巨。
国企改制、主辅分离、关闭破产,都不可避免会涉及职工权益。这中间会有必要的“牺牲”,也会有不应该发生或者可能尽量降低的“成本”,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和做好细致工作。以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己任的工会,理所当然守土有责。
国企改制是否必然要让一部分职工下岗?主辅分离是否一“剥”了之?企业破产是否把失业职工推向社会?这些问题都十分现实且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从国家政策、工会立场、职工权益角度说,当然希望改制平稳进行,分离顺利实现,破产妥善安置,但现实的情况往往并不像我们希望的那样。有的企业匆忙改制,忽视甚至无视职工权益;有的企业主辅分离简单行事,草率处理;有的企业急于破产,只看财产清算,不顾职工得失,更有恶意贱卖国有资产中饱私囊者,职工权益根本不在其考虑之内。凡此种种,说“工会维权任务艰巨”丝毫不为过。工会工作者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准备。国企改制进入攻坚阶段,工会要担当起自己的责任,首要的前提是“组织不能散,工作不能断”。不能一说改制、分离、破产,自己先乱了阵脚,即使改制给工会工作带来一
定的冲击,也要坚守
阵地。在这个问题
上,改制企业所在地
的上级工会、相关产
业工会都有责任支
持和指导企业工会
做好工作。这也是守
土有责。
工会守土有责,
不是守住牌子、编
制,守住办公室那样
简单,而是要做大量
的工作。比如,要对
企业情况和相关政
策心中有数,有数才
有发言权、主动权,
才能据理力争;要参
与改制、分离、破产
方案的制定,从操作
之初就代表职工说
话;要坚持履行民主
程序,使职工的合理
诉求有表达渠道,合
法权益受到尽可能
保护;要做好思想政
治工作;对于个别借
改制谋私者,有责任
代表职工监督和举
报,等等,这些都是
工会的阵地,都有守
好的责任。
工会守土有责,
不等于工会单打独
斗,要调动多种手段,争取多方支持。改制企业的领导和上级机关在研究制定改制方案时,就应该把职工权益放在重要位置充分考虑,并作为改制成功与否的“硬指标”;对于工会反映的职工合理诉求,应该认真听取、采纳或解释。不顾及职工权益,不懂得关心职工的企业,不会是成功的企业,即使勉强或硬性改制了,也行之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