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蔬菜公司诉县政府案被发回重审
日期:2004-06-02   来源:

   本报讯 本报于2月24日三版刊登的《凤县蔬菜公司诉县政府案开庭》报道有了续闻。近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行政裁定,认为原审凤县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

关键词:|民工|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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