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13条措施推动技能强企工作
日期:2025-05-27   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鲜康)近日,省人社厅联合8部门印发《陕西省推动技能强企工作13条措施》,围绕构建技能生态链、强化平台支撑、深化产教融合、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推出13项具体举措,推动形成“职工增技、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良性循环,为全省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推荐”的项目化培训模式,建立产业链急需紧缺技能人才需求目录和特色产业技能人才需求清单,推动形成产业、教学、培训、评价、就业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

  支持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并给予资金补贴。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工匠学院,改扩建职业院校或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可承担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发挥作用,包括牵头建设行业培训中心、举办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组建技能大师联盟等。试点开展“一评两证”,允许企业人才通过一次评审同时获得职称和技能等级证书,加速培养复合型技术人才。

  推行“招工招生一体、入企入校同步、企校双师联合、工学交替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将新招用职工、转岗职工等纳入学徒制范围。对取得中级工、高级工证书的企业给予补贴,并将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

  针对“智改数转”需求,每年开展1万人次以上数字技能政府补贴培训。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标准,建设数字人才孵化器和培训基地,培育数字化高技能人才。

  遴选优质企办技工院校试点政企共建,力争3至5年打造10所高水平技工院校,构建“共建共管共育”的校企协同育人模式。

  推动职业学校围绕产业需求办学,深化产教融合,与重点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冠名式”人才培养。实施“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确保毕业生“人人持证”。

  加强企业海外员工技能提升,通过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等方式培养境外就业的技能人才,依托建设师资培训中心培育技能培训师资,为出海企业提供技能服务。

  深入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鼓励企业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设置,向下设立学徒工岗位,向上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岗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遴选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围绕主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支持企业设立技术总监等专属岗位,赋予技术决策权并参与战略规划。支持首席技师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术巡讲及带徒活动,形成创新人才梯队式发展的“雁阵效应”。

  措施明确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工资分配向一线倾斜,鼓励企业实行年薪制、股权激励等。首席技师可参照高管待遇,国有企业需建立与技能等级匹配的绩效工资制度。

  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高技能人才,并支持其参与企业决策。

  企业要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提取和使用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

责任编辑:白子璐


返回列表

网站首页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