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鲜康)今年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十周年。6月23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记者获悉,“十四五”以来,陕西省水利厅积极践行河湖长制部署要求,组织协调21个成员单位协同发力,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全省河湖管理秩序实现由“乱”到“治”的根本性转变。
陕西坚持以制度为先导,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河湖长履职规范》等多项工作制度。自2021年起,省委、省政府连续6年召开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累计发布8份省总河湖长令,系统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省河长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联合省检察院印发相关意见,完善流域省际联席会议机制,全省各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转。
在法治保障方面,2023年4月,《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同步施行,成为黄河流域九省(区)率先出台的保护黄河重要支流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近年来,陕西还完成了多部涉水地方性法规的修正工作,并组织编制《省级河长工作手册》等30余项基础性成果。目前,全省已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1097条河流、5个湖泊的名录梳理复核,为落实江河战略提供了坚实的底数支撑。
针对河湖突出问题,陕西组建河湖库整治工作机制,纵深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十四五”以来,全省共发现河湖“四乱”问题2085个,已完成整改2059个,整改完成率达98.75%;累计出动巡查人员75.62万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394起,全省河湖管理秩序得到有力维护。
目前,全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到100%,河湖问题整改率达到96.5%,五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达到95%,健康以上河湖占比87.5%。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四年保持Ⅱ类水质,汉江、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切实确保了“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有力支撑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
陕西还联合多部门印发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全省已完成1097条河流划界复核及904个河湖健康评价,命名33条省级、83条市级幸福河湖,建成宝鸡市金陵河、渭南市沋河和温泉河、汉中市堰河4个国家级幸福河湖项目。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五五”期间将持续提升河湖监管能力,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全面提升河湖数智化水平,深入实施河湖复苏生态工程,实现河湖治理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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