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董欣)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返乡人才创业就业支持的十条措施》,从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平台支撑、深化金融支持等维度推出系统性政策包,为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就业提供全链条保障。
《措施》要求各市县设立返乡创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托“秦云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优化返乡创业营商环境。
在加强返乡创业平台建设方面,支持引导市县围绕重点产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创业孵化载体,强化孵化服务,建立企业家创业导师队伍,深化“乡创团团帮”青年创业导师县区巡诊活动,为返乡人才提供政策运用、市场拓展等指导服务。
针对进一步推动秦商英才返乡兴业,《措施》提出建立面向国内外秦商的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鼓励各地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和省外陕西商会建立服务站。畅通“绿色”通道,做好招引陕籍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返乡创业工作。
财税支持力度显著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人才创办的企业严格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同时,鼓励市县对入驻返乡创业产业园等场所或租用各类园区标准化厂房生产的返乡人才创办企业,给予场租物业费减免、水电暖费定额补贴等,降低创业者经营成本。
在加大返乡创业金融支持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对流动资金短缺导致还款困难的企业合理展期,提高对返乡人才创办的小微企业或涉农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鼓励保险公司以信用保证保险为载体,采取“政府+银行+保险”合作融资模式,为创业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在做好返乡创业用地保障上,鼓励返乡人才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各县(区)在安排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腾退指标时,优先用于返乡创业生产经营。
《措施》明确,培训体系将全面覆盖有需求的返乡人才,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将返乡人才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等体系,并创新方式加强与江苏省等发达省份对口协作,组织赴外考察学习。
在做好返乡人才服务保障方面,确保返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按政策保障,返乡人才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员同等医疗服务保障权益。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为返乡人才妥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失败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措施》积极引导返乡人才深度参与乡村振兴,支持其投身“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休闲旅游业等领域创业兴业,发展特色经济、联农带农经济和集体经济。
此外,《措施》要求广泛宣传政策与典型,举办创业赛事及活动,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支持返乡人才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并对贡献突出的返乡创业企业及个人予以表彰。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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