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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本网原创 > 锐眼观察 劳务派遣用工规模到底有多大?劳务派遣=临时工?
2019-08-19 14:42:44来源:陕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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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规模到底有多大?

  据新京报报道,此前在北京西城宣师一附小右安校区内发生一起男子伤害学生事件。经公安部门初步调查,嫌疑人贾某是该学校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日常从事维修工作。贾某劳务派遣合同将于今年1月到期,劳务公司未与其续签原来的合同。

  而更早些时候,临沂大学疑解约劳务派遣的教职工,“不再与这批硕士学位的老师(续)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校方回应“属于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和规范用工”。这些新闻事件中的身影,均属劳务派遣员工。

  劳务派遣并非我国首创,其雏形早在20世纪初就已经在英国出现,劳务派遣能够在我国迅速发展并为众多企业广泛接受,那么我国劳务派遣用工规模到底有多大?据全国总工会“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显示,全国劳务派遣用工总数已经达到6000多万,这比此前人社部公布的2700万多出逾一倍,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

  从劳务派遣的职业来看,保安、保洁人员、外文翻译、编辑、时装模特、销售人员、话务员、司机、企业工人等都是劳务派遣现象比较多的岗位。

劳务派遣=临时工?

  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在计划经济时代,“临时工”是一个耳熟能详的词汇,如今却大量存在于多个行业,并引发“临时工现象”。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

  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比如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许多用工单位把过去纯粹意义上的“临时工”转变为“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在不少领域成为临时工的新形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胡睿琳)




责任编辑:wu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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