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陈思存)保护动物,人人有责,这不该只是一句口号,而应该是深深印在所有人心里的一个警钟!12月3日,公安临潼分局秦陵派出所民警联系森林公安,将一只飞入鸽子笼的猫头鹰放归自然。
12月3日,公安临潼分局秦陵派出所民警联合村组网格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为觅食飞入毛家村一村民家鸽子笼中。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民警积极联系森林公安,妥善开展救护工作,最终将其重新放归自然,并对该村民的美德予以表彰!
警方科普:猫头鹰又称鸮、枭,是夜行性鸟类,分布在中国的猫头鹰大约有26种,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多数种类几乎专以鼠类为食,是重要的益鸟,而且猫头鹰是唯一能够分辨蓝色的鸟类。猫头鹰眼周的羽毛呈辐射状,细羽的排列形成脸盘,面形似猫,因此得名为猫头鹰。
警方提醒:涉及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或者以上的这些动物,有捕猎或者出售的都够刑事追诉标准的,广大群众村民捡到以后立即选择报警,一定不要擅自豢养,更不能出售。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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