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不少犯罪分子以办理上学为名,借机骗取钱财。近日,未央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诈骗案。
2019年5月,被告人司某告诉朋友赵某某自己可以帮人办理某小学的入学手续,如果介绍来客户可以给赵某某提成,并在家长微信群中宣称自己可以办理入学手续。后被告人司某以不方便出面为由,让赵某某充当居间人与前来咨询的家长们沟通,先后共向9名家长收取费用38万余元,并发送了伪造的报名审核截图与录取通知书。2019年8月底,家长们得知录取通知书是伪造的,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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