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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活久见!西安城北一小区车库停车费只能扫码拒收现金 这情况你遇过吗?
2019-12-24 09:42:39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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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发展,不少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现金的机会并不多,甚至有些停车场、商场等场所明确表示拒收现金。那么,您在平时习惯咋样支付?有没有遭遇过“支付”难题?

  >>市民投诉:

  城北一小区车库停车费只能扫码拒绝现金

  12月22日下午,景先生去西安市城北元朔路东头的隆源国际城A区送货,“我的车停在地下车库,下午六点多走的时候,出地库要扫码付费,我忘了拿手机,想着给现金,没想到小区停车收费拒绝现金。”景先生说,出车库的挡杆处贴有一张A4纸,上面写着“扫码付费拒绝现金”,他在车里一直鸣笛,但始终没有人来收费,车越堵越多,后面的车也开始鸣笛。

  “愣是被堵在门口十几分钟不放行,最后迫于压力,才出来了一名工作人员收钱,此时依然不耐烦地提醒我看他们张贴的提示‘拒绝现金’。”景先生说,拒收现金的事情之前在外地有媒体报道过,他没想到自己也会碰到,“我觉得有必要再科普一下,拒收现金的做法不对。”

  12月23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地下停车场,门口岗亭里的工作人员介绍,停车费8小时内5元,不能交现金,扫码支付。记者在出口挡杆处看到了“扫码付费拒绝现金”的提示语。那么,为啥不能付现金呢?“不收现金,只能扫码支付。”工作人员说。

 

  身上没现金

  扫码付费得多掏一元

  12月21日晚7时许,金先生开车去亲戚家,“我晚上快8点时来到西五路109号院,在院子里停了1小时4分钟,晚8时55分离开,应该按两个小时付车费。一小时停车费2元,应该收4元,我身上没有现金,要求微信支付,但收费人员说微信支付麻烦,要交5元,其中1元是手续费。”金先生说,随后工作人员拿出手机,他扫了二维码支付了5元,支付后提示“扫二维码付款-给109号院停车场”。

  对此,金先生感到很气愤,“钱都是小事情,多收一块钱看起来也是个微不足道的事。但这个二维码是他们停车场的二维码,而且是他们提供的,那就说明其实是可以微信支付的,为什么微信要多收一块钱?”金先生说,自己此前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希望关注,“没带现金就得多掏?城市文明水平应该是不断提高的,这种小细节很影响社会风气。”

 

  >>记者走访:

  商场大多分为人工收费和电子支付

  23日,华商报记者走访西安多家商场,体验停车支付方式。熙地港停车场入口岗亭内没有人,扫车牌号码自动抬杆入场。出场处分为已缴费通道和未缴费通道,工作人员介绍,负二层停车出地库需要扫码支付,不收现金,负一层收现金。

  赛格购物广场楼上停车场有好几个出口,有人工收费也有电子支付,人工收费处可交现金,也可手机扫码。

  金地广场停车场出口有两个车道,已缴费和未缴费一左一右并排,未缴费通道既可以交现金也可扫码,已缴费通道是扫码支付。

  曲江宜居小区1-3楼是商铺,不管是业主还是吃饭、购物,车都可以停在地下车库。停车费为8小时内2元,门口虽有岗楼但无工作人员值守,只能电子支付,无法交现金。

  >>市民热议:

  你遇到过“付款”难题吗?

  潘女士30岁:大概是在三四年前,我和爱人去太白立交附近一家商场买鞋,那会儿商场下班了,系统无法再付款,服务员说交现金就行。我们没有现金,就说微信转账,她说那要多转给她1元手续费。估计是服务员的个人行为吧,不会有店家做出这样的奇葩规定。

  赵先生50岁:我可能是年纪大了,日常花钱我就不爱手机付款。现金支付的最大好处,是能够最大程度保护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与个人隐私。我出门都带钱包,常备三千元以上现金。我觉得,不管走到哪里,给钱是最直接的,还没遇到过不收现金的情况。

  徐女士26岁:我出门不带现金,买东西都是手机扫码支付,特别方便。不过前一阵带我爸去大雁塔逛,看完电影吃饭,我爸要付现金,服务员说现金找不开让微信付,然后我就微信付了,这种情况也可以理解吧。

  李先生42岁:手机支付的便利很多,但现金也是不可取代的,比如婚丧嫁娶随份子,你扫码支付就不合适。平时吃饭买东西我都会用手机支付,但还是习惯包里装钱包,身上有现金比较踏实。

 

  >>中国人民银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

  近年来,非现金支付与现金支付长期共存背景下,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使用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一些消费者在停车、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

  记者浏览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现,早在2018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央行出台整治拒收现金公告,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并明确了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的几种情形十分必要,对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经济主体对支付方式的选择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央行在公告中称,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公告也考虑到了电商平台、无人销售等场景,央行明确表示,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公告称,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称,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称,为履行反洗钱、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进行支付的,应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随着移动互联信息技术的普及发展,对于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服务、网络政务等场景,以网络化、无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也不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且参与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达成一致,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必须明确,政策指引本身是中性的,目的是规范包括现金在内的各类支付工具的选择和应用,对支付行为、业态发展、技术创新并不会产生带有偏向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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