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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舆论监督 违法《会议纪要》让群众跑600多趟 维权未果——都是这个管委会闹的
2020-07-16 13:23:10来源:人民日报社陕西分社208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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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一起违法的《会议纪要》让群众维权长达8年之久,期间已有4人悲愤离世,他们带着渴望住进新房的遗憾永远地走了……“我们跑各级政府部门达600多趟,举报反映信1600多份,至今都无果……”
       吴拴牢的遭遇,有他对公司管理不力,认人不清,经营不善,贪大求洋的一面。但客观上有没有官商勾结,里应外合,设置陷阱呢?吴拴牢说:“我会一步步揭开内幕的”。
       其实,基层政府胡作为、乱作为的本质是缺少法治思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事关民生福祉的领域中,基层治理者应多讲“法言”,多问计于法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均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只有如此,“群众利益无小事”才不会是一句空话、套话。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给广大基层干部指明了方向,是我们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修课。要“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古人云:“为官避事平生耻。”未央区政府应该直面问题了,勇敢承担责任,依法执政,尽快成立强有力的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自查自纠,下大力气用最短时间解决问题,让民心安,社会安,要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这才是我们的初心和使命。

提起自己的错案,吴拴牢气愤地说:“一定要讨回一个公道”。
“贼喊捉贼?”
违法乱作为让大白杨西村城改陷入乱局
       “我是无罪释放的,一定要讨回公道”,今年61岁的吴拴牢暗下决心。谁能想到,他的命运因为一起错案而改变。
       2005年4月,小学肄业的吴拴牢,多年奋斗,拥有了自己的公司——陕西益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益丰公司”)。经过几年经营,这位干练的东府渭南老乡已经将公司做得风生水起,生意伙伴也越做越多。2010年,经陕西虹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虹瑰公司”)法定代表人毛荣利联系,“益丰公司”与西安市未央区大白杨西村签订城中村项目合同书,约定“益丰公司”是该村唯一投资开发商。后“益丰公司”支付了拆迁补偿等费用后,以“融城国际”名称进行开发建设。而此前,毛荣利也与“益丰公司”有过开发合作。
       本是一件熟人牵线搭桥,城改项目一拍即合的好事情,没想到与大白杨西村的项目还没完事儿,吴拴牢却“出事儿”了。
       据了解,从2009年开始,“益丰公司”一直在建设益丰国际假日酒店等项目,投资5个多亿,因需要大量的开发资金,从2010年初开始,该公司前后共计收取多家建筑单位工程保证金以及临时建筑费2亿余元(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和归还“益丰公司”的债务,此间退还了大部分收取的保证金)。
       后因合同不能实施,多家建筑单位陆续报案,2013年9月14日吴拴牢被监视居住,2014年8月4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拘,同年9月11日被逮捕,而后进入长达近6年之久的诉讼。
       吴拴牢“出事”后,大白杨西村城改项目还需要继续建设,怎么建设呢?由谁来接盘是摆在未央区政府面前的一个大事、急事和难事。这里面不仅涉及广大回迁群众,还涉及在此购买商品房的几百户群众。
       2014年4月21日,“大兴未央管委会”《会议纪要》出笼,第一条载明:“大兴未央管委会确认虹瑰公司目前为大白杨西村城改主体”。此前的2012年2月20日,未央宫街道办向未央区城改办出具《证明》、未央区城改办向西安市城改办出具《证明》,这两份“证明文件”都确认“虹瑰公司”是大白杨西村开发主体。
       换言之,当时介绍吴拴牢投资的牵线人毛荣利成了政府指定的“接盘侠”。
       随着事态的不断发展和调查逐步深入,所谓吴拴牢的“罪行”、《会议纪要》和两份“证明文件”的出笼均让坊叔感到震惊。
       2019年5月1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单位“益丰公司”无罪;被告人吴拴牢无罪。而对于上述《会议纪要》,“益丰公司”和200多名群众都认为是违法的,一直进行着复议和诉讼。并且,2020年6月9日,西安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被申请人“大兴未央管委会”4月21日作出的《会议纪要》违法。
       而对于上述“两份证明”文件出炉的调查,2018年7月30日,西安市纪委有了结论:经调查未发现大白杨项目实施开发主体从“益丰公司”转移到“虹瑰公司”所需的所有文件;对“两个证明”及“会议纪要”公章如何加盖的调查结果为:“因为公章管理混乱造成”;责令未央区纪委对未央宫街办、未央区城改办违反公章管理制度的问题进行查处。
       那么,“虹瑰公司”为何能接盘呢?未央宫街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说:“这事情是不公开的秘密,是用街办党校的土地做了置换,给干部低价购房”。时任未央宫街办党工委书记柳萍表示,团购“融城国际”118套房子确有其事,每平方价格2980元,买房子的人员有街办干部、大兴未央管委会、未央区政府干部领导。至于地块由大兴未央管委会负责统筹,是否置换她不知道。
       另外,“益丰公司”报案称,毛荣利从“益丰公司”领走近8000万涉嫌犯罪。此案陕西省公安厅主要领导曾批示,该案目前还在调查之中。同时,据公安未央分局委托审计显示,益丰公司(融城国际)项目截至2012年末,资产总计1.2亿,负债总计4000万,净资产8000万,资产负债率为33.87%。
       其实,8年来的维权,群众的举报一直没有停止,据不完全统计,广大群众往来于各级政府单位600多趟,就举报投诉信件1600多份。维权群众说:“这么多年群众就想要房子,未央区一茬又一茬领导都知道这事,但就是没有一个领导为群众的事情俯下身子解决,而是把群众来回踢皮球。我们实在跑不动了,更熬不住了……”。
       最近的一次举报是今年5月13日,群众反映“大兴未央管委会”与虹瑰公司等非法开发建设“明月弘城”商品房,是从2013年开始。该《住宅项目协议》载明:“大兴未央管委会确保虹瑰公司为项目地块的唯一主体,获得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负责解决项目前期报批、土地、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相关手续的办理;同时要求协议保密”。
       6年多来该项目“五证”不全,被多次封停,但目前8栋高楼拔地而起。无独有偶,今年3月26日晚8时许,因私自施工导致相邻小区40多户居民雨夜紧急撤离。该管委会给群众解释:“该项目未经管委会允许擅自动工,多次封停并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坊叔突然想起了两句话:第一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让要求保密能保得住吗?纸是包不住火的!第二句“贼喊捉贼!”这样一个解释,难道脸不红、心不慌吗?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难道也不自责?不内疚吗?
       未央区有关领导告诉坊叔,像这样的城改乱象区上还有很多,都是前任留下的烂摊子。
 

针对600多趟的维权,群众代表暗自伤神,“我们实在跑不动了,已经有4人悲愤离世……”
“无罪纠错!”
公章管理混乱涉嫌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
       纵观吴拴牢的遭遇,有他对公司管理不力,认人不清,经营不善,贪大求洋的一面。但客观上有没有官商勾结,里应外合,设置陷阱呢?吴拴牢说:“我会一步步揭开内幕的”,那就等待吴拴牢错案追究后见分晓。
       首先分析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拴牢无罪的认定,依据《刑法》有关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必须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本案中,被告单位“益丰公司”、被告人吴拴牢虽然具有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行为,但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上述两被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案的证据达不到事实清楚、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益丰公司”、被告人吴拴牢犯合同诈骗罪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
       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2013年9月案发之后,公安机关应该掌握好法律概念,紧紧围绕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要义去侦破,从主客观两方面来收集证据;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对公安机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及时发现并给予补充侦查,如果在法定期限内证据还不足,应该给予撤案;但本案检察机关还是给予了批准逮捕、公诉。5年后,经法院宣判吴拴牢“无罪”才获得自由。
       其次,再来分析《会议纪要》程序违法的认定。西安市政府认为:“益丰公司”作为大白杨西村城改项目前期的建设开发主体,其完成了部分开发工作,后由第三人“虹瑰公司”实施后续开发建设,但“益丰公司”与“虹瑰公司”没有进行项目清算。本案中,“大兴未央管委会”出台的《会议纪要》程序违法,但不应销。“大兴未央管委会”在解决前期项目遗留问题时未经“益丰公司”参与,作出的《会议纪要》未向“益丰公司”送达,显属程序违法。
       但因大白杨西村城改项目实施中涉及回迁安置村民、商业开发房屋业主等多方群众利益,撤销《会议纪要》将对重大公共利益造成影响,“益丰公司”主张其项目投资和相关权益损失属于民商事经营活动范畴,应依法通过民事诉程序予以解决。
       最后,请您跟着坊叔的独立调查,来看看两份开发主体变更的《证明文件》荒唐出笼的前后。吴秦豫,时任未央宫街办主任。他说:“公章的事情我前后四次被市区纪委留置调查,我当时都不知道街办出具过‘证明’一事,更没有安排下属去违规干这事,至于到底是谁经手的至今是个谜?”。
       时任未央宫街办党工委书记柳萍表示,“公章不归我管,具体文件怎么出具的,那我就不知道了”。谈到“证明”的具体内容,吴秦豫表示,“虹瑰公司”搞开发建设从不来街办办手续,一会说手续在区上办,一会儿说手续在大兴未央管委会办。涉及到开发主体变更必须由街办出具红头文件,而非白头白纸便条。
       相对于未央宫街办,区城改办发现问题后,查漏补缺纠错改正,4年后撤销了此前出具的“证明文件”。2020年6月22日,坊叔和时任未央区城改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他回忆说,当时出具“证明”就是让开发企业去办理相关手续,但直到2016年10月“虹瑰公司”都没有办任何手续,加之维权业主也不断来举报,认为违规出具“证明文件”侵害了他们的利益。
       该负责人说,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他们对城改具体业务进行查漏补缺,纠错改正。后经办公会研究,“撤销了向市城改办出具大白杨西村相关情况的说明”。
       时任未央区常务副区长等领导集中接待维权业主时表示:“融城国际”的事情会专门成立了一个领导小组,首先是要对“融城国际”楼盘进行清算,既然“虹瑰公司”接了这个盘,必须面对面的解决业主问题。座谈会上透露两个问题已引起领导高度重视:第一“益丰公司”开发主体变更的事情;第二当初政府有关人员在变更开发主体中涉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问题。
       对于公章管理混乱问题,陕西佳沃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明杰认为,两份“证明文件”和《会议纪要》在作出时程序违法,且严重损害了“益丰公司”的合法权益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该损失可能因行政赔偿最终由国家承担;对公章管理混乱、未按程序启用的情形,相关行政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应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维权群众曾给李俊祥下跪乞求解决他们的房子问题。
“担当作为!”
不可漠视群众利益 基层治理多讲“法言”
       8年艰辛维权路中已有4人悲愤离世,他们带着渴望住进新房的遗憾永远地走了……一场场官司耗费了维权群众的钱财、时间和精力,浪费了极其有限的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造成基层政府公信力下降,最终影响的了干群关系,群众怨声载道。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决策乱作为,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核心问题。
       群众实名举报:由于李俊祥授意违法炮制了两份“证明文件”和“会议纪要”,从而更换了项目改造主体,其行为导致广大群众无法交房入住,导致政府与民众的矛盾日益加重,社会不安定因素长期存在。而西安市纪委回复:“无法证明李俊祥利用职务之便唆使未央区、未央宫街办、未央区城改办出具假《证明》”。据悉,李俊祥时任该管委会党工委书记,未央区巡视员(局级),排名仅次于区长之后。


“谁在跑,谁在等,李俊祥授意我盖子”便签。

       一张便签上“谁在跑,谁在等,李俊祥授意我盖子”这句话引起了坊叔关注。2020年6月22日坊叔核实,这张便签是区城改办领导无意留在办公桌上,却让维权业主拍到的。“我曾多次提醒李俊祥要把群众购房问题解决好,但他却一直在等,群众一直在奔跑维权”。
       责任,重于泰山。这源于使命感,也应属于最基本的职业精神,可是因为少数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损失。可以说,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具体到本案件,从2015年9月中旬,“益丰公司”知道开发主体变更的《会议纪要》后,便开始行政复议、打官司,直到今年6月9日西安市政府行政复议《会议纪要》程序违法。此决定“益丰公司”足足等了5年,何其难。
       为何“错了还要背着牛头不认脏呢?”原来,此事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比较集中、问题比较突出,谁都不愿趟这浑水、不敢担责,前任手上的事情与我何干?这是“新官不理旧账”的典型,秦岭违建教训还不够深刻吗?本案前后共经历了6任区长、5任区委书记,难道没有一个人扑下身子担一下责任吗?殊不知,这种行为有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对群众诉求能解决而不解决,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情节严重的将受到纪律惩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多次批评:“新官不理旧账的的确确是极其恶劣的官僚主义作风,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陕西佳沃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明杰认为,开发主体由“益丰公司”被变更为“虹瑰公司是行政机关违法行政造成的,依据《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规定,“益丰公司”有权要求确认作出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作出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就其损失进行赔偿。
       其实,本案中基层政府胡作为乱作为的本质是缺少法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给广大基层干部指明了方向,是我们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修课。要“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事关民生福祉的领域中,基层治理者应多讲“法言”,多问计于法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只有如此,“群众利益无小事”才不会是一句空话、套话。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法治之下,没有特殊公民,政府也要守法诚信,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让政府担责,同样对相关的“新官”也要该惩戒的惩戒,该处罚的处罚,让“新官与旧账”切实联系起来。
       目前依法治国思想早已深入人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执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
       无罪释放,吴拴牢恢复了自由。但他5年多的人生被谁偷走了呢?谁该来承担责任呢?200多户讨要房屋的群众还在受着煎熬,维权之路艰辛而漫长,难道还要看到更多的维权群众带着遗憾而离世吗?
       古人云:“为官避事平生耻。”未央区应该直面问题了,勇敢承担责任,尽快成立强有力的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自查自纠,下大力气用最短时间解决问题,让民心安,社会安,要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这才是我们的初心和使命。(郭魂强)
来源:人民日报社陕西分社208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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