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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陕西省药监局:药店专柜销售“四类药品” 做好替代产品储备和上市
2022-12-16 19:57:04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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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药监局组织召开全省疫情防控药械质量监管暨助力供应保障工作视频会议。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新时期新阶段,防疫政策优化调整后,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四类药品”购买需求激增。省药监局在多措并举加大监管力度、全力守好药品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为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抗疫药品的迫切需求,制定六条工作举措。

  一、积极协调拓宽急需药械采购渠道。

  协调各方资源,采取帮助批发企业与“四类药品”重点生产企业沟通联系、出具购货证明等多种措施,拓展采购渠道,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疫情防控用药械需求。督导经营企业及时将采购到的药品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投放市场,不得囤积居奇,有序销售。

  二、挖掘地方优势

  增加我省同类药品供应。

  拓展疫情防控用药械的范围,指导公众使用我省功效一致的“四类药品”,以缓解市场紧张局面。公布我省已上市的52家生产企业225个分别具有“退热、止咳、抗病毒、抗感冒”功能主治的药品名单,并督促相关企业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满负荷生产,提高产能;指导药品流通企业主动与这些生产企业对接,强化我省“四类药品”货源调配,做好替代产品的储备和上市,及时将这些同类产品供应给零售药店。

  三、零售药店要设立专柜,集中销售“四类药品”,便民为民。

  各零售药店要在显明位置设立专柜,集中将各种同样功能主治的“四类药品”进行专柜销售,特别是尽最大努力及时上足我省生产企业“四类药品”品种,给广大群众以明确、真实有效的货存信息,消除恐慌,坚定信心。用好“陕药通”信息系统,时时掌握药店购销信息,准确调控,保证供应。

  四、加快医疗机构制剂开发,发挥院内制剂防疫独特优势。

  公布我省13个已审批备案的抗病毒、退热、止咳院内制剂,借助互联网医院问诊平台,畅通制剂使用渠道。鼓励针对新冠感染症状的医疗机构制剂的研发,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审评审批,并及时将新制剂纳入我省新冠治疗方案。

  五、加大生产帮扶力度,提高急需药品产能。

  全力帮扶疫情防控用药械生产企业,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支持通过委托加工提高生产能力。加强与工信部门的协调对接,扶持我省中成药生产企业努力承担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抗原试剂等产品的委托生产。

  六、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理性购储药。

  指导群众科学合理用药,引导群众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充分发挥驻店执业药师作用,做好用药指导服务工作,理性购药,理性储药,合理用药。各市、县药监部门要加强指导督导,帮扶零售药店尽快设立“四类药品”专柜,上足我省“四类药品”,严禁捆绑、搭车销售等行为。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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