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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陕西:国有革命旧址革命纪念馆等免费开放
2022-12-02 14:43:48来源:陕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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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工网讯(记者 薛生贵)12月1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会议通过新修订的《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国有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革命纪念馆等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鼓励非国有革命文物保护、研究、收藏单位和个人将其所有或者保管的革命文物,向社会免费开放。

  《条例》共八章五十四条,明确依托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创新保护利用方式,为本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省集中连片区域专项规划,指导列入国家片区的设区的市、县(市、区)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构建省际革命文物片区协商共建机制,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专业人员和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革命文物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条例》明确,宣传、党史、文物部门应当建立完善革命文物展陈内容和解说词研究审查制度,确保展陈内容和解说词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权威性。文化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导游、讲解人员的岗位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提高业务素质,确保导向正确、史实准确、讲解规范。利用革命文物开展宣传、教育、纪念或者文化、旅游等活动,不得有着装不当、言行举止不文明等行为。禁止歪曲、丑化、亵读、否定革命文物及其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精神、革命文化。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文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相关部门应当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专业人员和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研究型、管理型和技能型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文博单位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协同研究,建立革命文物保护科研项目与人才培养联动机制。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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