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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以案说法 各方共同担责为劳动权益保障护航
2010-07-19 02:25:1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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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
    6月15日,随着山东济南市最高气温达37.9℃,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气温达到37℃ (含)以上时,每天中午11时至16时酷热时段严禁露天施工,给农民工放高温假。
    同时,据报道,济南市政府法制办在今年两会之后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时,称将组织安监、卫生等部门就高温劳动立法问题开展调研,根据调研结果适时起草法律或规章并提请审议。
    评析:
    每至夏季,关于高温季节下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都会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人们对高温劳动立法的期待随着气温的升高也越来越迫切。
    众所周知,我国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唯一全国性法规,是1960年颁布的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其距今已近半个世纪。当然,在高温劳动权益保护方面,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部门与地方法规,尤其是2007年6月,卫生部、原劳动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对于用人单位支付“高温津贴”的规定,更是一大进步。自此之后,一些地方政府对“高温津贴”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但由于许多地方监管职责不清、缺乏细则,劳动者对“高温津贴”了解存在局限等原因,“高温劳动权益”保护仍然是一个棘手难题。
    因此,有专家建议,地方可以在国家出台法律法规前,率先试水出台地方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环境。显而易见,山东济南市政府与立法部门对基层劳动者高温劳动保护的举措和立法应当予以肯定。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承担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开展立法尝试,这种来自基层的实践,能够为全国立法做出必要的奠基与铺垫。
肯德基签订在华首份集体合同
    事件:
    6月18日,负责管理肯德基在辽宁和吉林两省门店的百胜餐饮(沈阳)有限公司行政方与该公司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据悉,这是肯德基在中国签订的第一个集体合同。
    评析:
    来自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消息称,截至2009年9月,全国签订集体合同124.7万份,覆盖企业211.2万个、职工16196.4万人。
    在集体协商制度的固有基础之上,继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之后,此次沈阳肯德基签订在华首份集体合同,为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开了一个好头。这份合同为几千名肯德基员工提供了一份拥有体面劳动的未来。
    当然,它的意义不仅在于此。需要明确的是,集体协商的过程并非是简单设置“涨薪”模板,而是建立一种“协商定工资”的机制。根据沈阳市总工会的说法,近几年沈阳肯德基利润年均增长约30%,而工资总额年均仅增长8.2%,“这不符合职工工资与企业利润同步增长的原则”,正是沈阳市总工会推动签订集体合同的初衷之一。也就是说,集体合同的根本目标,不是单纯依靠外力迫使企业为职工涨工资,而是将这种协商内化为企业凝聚员工、共享收益的一种制度。不管是企业方、劳动者还是社会舆论,都有责任从这个角度去推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从而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完善企业管理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
恢复“五一”长假呼声再起
    事件:
    6月初,中国社科院发布2010年 《休闲绿皮书》。在发布会上,绿皮书主编、中国社科院专家刘德谦建议,有必要考虑再增加两天法定假日,再次形成 “五一”长假。
    评析:
    实际上,对于改革现有节假日制度,恢复甚至延长 “黄金周”的类似呼 声 早 已 有之。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西南大学校长助理陈贵云建议恢复五一长假,同时把春节假期延长两天。全国政协委员陶化成甚至提出,把春节黄金周假日由7天增加到14天。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角度看,这些呼声的确需要引起重视。
    2008年,国家对假日制度进行调整,缩短“五一”假期,通过增设三个民俗节为法定节假日、出台《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来化解黄金周的弊端,让广大劳动者可以更加人性化安排家庭及个人活动。
    对带薪年休假的法定化,实际是增加了劳动者的假日天数。从理论上讲,推行带薪休假制度既可节约社会资源,民众也可自主选择休假时间,错开人流高峰。然而,近几年来,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许多劳动者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不得不放弃这个权利,他们的休息休闲自主权反而比原来减少了。
    由此可以看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恢复“黄金周”的呼声再起,表面上是出于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经济学视角,而背后却体现了一种对于带薪年休假的作用在假日制度中尚未充分发挥的社会忧虑。
    当然,带薪休假与公众假期,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不能完全相互替代。带薪休假是用人单位给予雇员的一项福利,而公众假期则必然具有一定的文化、社会背景。在当前,既要保留必要的公众假期,又要促使企业正视法律的严肃、政府部门加强监督执法、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才是使当前假日制度能够充分正常发挥作用的应有之义。同时,工会作为员工权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也应该充分发挥集体协商的作用,为 “带薪休假”的落实承担应有的责任。
(孟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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