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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女性 > 女工权益 退休女工起诉单位索要千元独生子女奖励费获支持
2008-05-08 10:10:5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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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法院网 根据北京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由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达电梯公司)未按规定给付退休职工刘女士计划生育奖励费,被刘女士起诉到法院。日前,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刘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迅达电梯公司按规定给付刘女士1000元奖励费,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刘女士是迅达电梯公司的一名退休女工。1982年12月与其夫沈先生生育一女后未再生育子女。其女领取了独生子女证。
    三年前,刘女士退休。由于其所在的迅达电梯公司拒绝给付1000元独生子女奖励费,刘女士曾找单位理论,单位却一口咬定文件未规定这笔钱该由单位支付。刘女士将迅达电梯公司起诉到北京宣武区法院。
    宣武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刘女士系迅达电梯公司职工,为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迅达电梯公司应按规定为其发放一次性奖励费。
    此判决宣判后,由于迅达电梯公司未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萧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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