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
日期:2026-09-07 来源:陕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为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规范陕西省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质量安全等环节,近期陕西省教育厅就有关校服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明确。
省教育厅明确,校服选购坚持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不得将校服与入学、评优、日常考勤、校园活动等挂钩,更不得设置强制穿着校服的要求。老师和学校也不能“指定商家”“指定渠道”让学生购买,充分尊重每个家庭的自主选择权。
学校采购校服前,必须经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并且要获得拟采购年级三分之二以上家长的书面同意。学校会组建由家长、学生、教师、社会代表等共同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占比不低于80%。校服款式怎么定、企业怎么选,都需由这个组织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不能“自己说了算”。
遵循“适用、实用、够用”原则,校服统一采购实行“3款7件”上限,也就是春秋装、夏装、冬装3款不超过7件,上衣、裤子分开按单品计算。校服采购以3年为一个时段,仅在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组织采购。
责任编辑:陈沐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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